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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屠夫
性爱调教 第 3 / 6 页
她手袋里的东西倒出来,逐一的询问这些用品的用途,这些物件,大部份是同学送给梁惠心贺她毕业的礼物,其中有一个木牌,上面写上“忘记过去,把握现在,展望将来”的字句,送这礼物的同学,怎样也想不到“将来”对梁惠心而言却是恐怖的死亡和被人残酷分尸。
后来,林过云见有人经过,于是将的士驶到龙翔道一油站前停下,继续与梁惠心谈到关于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及将来的问题。
林过云向梁惠心说,他的所谓将来,是指世界末日。他是天父所挑选的,世人都是垃圾,并说自己有段时间曾与天父接触过。
当时,间中有人经过,但没有人怀疑到这一男一女会是香港开端口百年来最轰动的屠夫案里的被告和受害人。
对于梁惠心而言,这是她一生人中最感惊恐的时间,但在林过云而言,可能是他一生人中与人连续谈话是最长的一次。
因此,在四名受害者中,林过云对梁惠心的印象最深刻,他记得梁惠心的名字,也从报章上认出梁的相貌,不若他杀死陈云洁后,只能对警方说那是姓名中有一洁字的女子。
梁惠心在听过林过云说世界末日的见解后,曾要求林绎放她,因为母亲在家中等着她回去,林过云没有作声,谈话也跟着中断了。
而从晚上十时许开始,一直到翌日凌晨三时许,梁惠心在徨恐中已疲倦得在车的座位上睡着,而林过云也倦得打起瞌睡。
不过,再长,再深入谈话,并未能把梁惠心从死神的魔爪里救出来。
在凌晨五时,林过云首先醒来,他见到睡着了的梁惠心,记起了他把她载到这里的目的,于是突然扑前,把整晚都在惊恐中渡过,到这时却是全不戒备的梁惠心勒死了。
一如已往般,他赶在天亮前把他的猎物运回家中,放在厅中梳化下,然后坐着假装看报纸,待家中的人外出后,就将尸体上的衣服脱光,进行肢解和收集地喜欢的部份。
除了用电线勒死梁惠心时,林过云一直守他的承言,没有碰过梁惠心,但当他在房中把梁惠心尸体上的衣服脱光后,就进行了奸尸,并且将过程用录影带拍了下来,并给这录影带加上名字,叫做“第四次行动”,在七月三日的月历上也是这样写着。
对于为甚么要奸尸,他自己也不清楚,只觉得好奇,想知道和女性做爱时有甚么感觉,他不觉得有不妥当的做法,但因为这也无特异之处,他不会再尝试。
不过,对女性下体那种强烈的好奇心,却未因四个人遇害而稍减。
林过云承认他曾尝过一名死者的肠脏,他记不起那是谁的,只觉得并无味道,所以没有咀嚼,亦没有吞下。
杀死梁惠心和将他肢解的事,一加过去般的顺利,尸体也一直未被人发现,但林过云终逃不过被拘控的命运。
警方在开始的时候对这几宗案可说是无从下手调查,但机缘巧合的,使他们能连破四宗案,因为犯案者手法残酷,警方特为他起了个“香港屠夫”的绰号。
当警方拘捕林过云,破了四宗女子被碎尸的案件后,有人当面对着警员说∶“如果不是因为要把照片晒得更好,警方可能一生一世也破不了案。”
这句话或许有夸大的成份,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却是真实的,因为警方是根据柯达冲印公司的一位经理提供线索,拘捕林过云。
林过云将彩色照片拿到市面的冲印公司冲印已非首次,但一直未被人发觉,这可能是因为大部份的冲印公司用机器操作,根本没人见过照片的肉,也可能有人见到,但怕事而不报警。
据说,警方曾对另一间冲印公司颇有微词,因为林过云早期的相片,是拿到他们处冲印,如果他们及早报警,可能会使受害的人数减少。
警方在八二年二月十一日开始发现陈凤兰的碎尸后,侦查工作经过一个月,均无进展,就唯有采斧底抽薪之法,由警方悬红去缉凶。
对于无线索的案件,这可说是警方最后的一着。
在随后的半年里,虽案情并无进展,虽然期中陈云洁、梁秀云和梁惠心的家人都因为她们的失踪两报了报,但她们三人,只是千百个离家失踪者的其中三个而已,并无迹像显示她们与陈凤兰的案件有关。
从与陈凤兰宵夜的两名女子口中,知道陈凤兰是乘的士离去的,因此也曾呼有关之的士司机与警方联络,但显然的,林过云根本没理睬这呼。
对警方来说,侦查工作已到了山穷水尽的阶段,完全想不到半年后会柳暗花明。
在八二年的八月十六日,距陈凤兰的尸体被发现的六个月零五天,警方接到尖沙咀柯达冲印服务公司一位经理的电话,表示曾替一名姓林的顾客冲印了一批照片,照片内容是女性的乳房和私虑大特写,其中一批照片内的女子、面部被书藉遮盖了,颈部有明显伤痕。
警方立即着对方如遇有人取相,要设法拖延,随即派出警员到该店埋伏等侯,探员翌日由早上九时起,一直等到旁晚六时五十五分,林过云才出现取相,探员立即现身,表明身分,把林过云拘捕。
林过云很镇静,他说是替人来取相,物主约了他当晚八时在土瓜湾贵州街见面,警方立即带他到士瓜湾等侯,但直至晚上十时,仍不见有人出现,于是申请搜查令,在晚上十时十五分到被告家中搜查。
警方在林过云房中一个铁箱内,搜出大量彩色照片、幻灯片、相底和两个白色的胶盒,警官将证物搬到大厅,当着林过云的父亲、弟弟、妹妹、妹夫和外甥女面前柯开胶盒,发现那是女性的乳房和阴部,林过云的妹妹和妹夫见到,吓得面青唇白,但林过云卸依然镇静。
警方其后将林过云,其父林渭乐和其弟林国强带返警署调查,林过云在警署对警方说,半年前认识了一名中年的士乘客方先生,方先生车上跟他谈及找不到地方做影室,他向方先生表示其贵州街寓所可作影室,并留下自己的电话,方先生此后曾七次到他家中摄影,先绶四次给他酬劳共一万元。
方先生每次到他家中摄影时,均带备一个三尺乘两尺乘四尺的大纸箱,方先生说,纸箱内的是射灯。
方先生第一次到他寓所摄影时,曾唤他进入房间中,协助将一名不会动弹亦没有流血的女子之大腿分开,供方先生摄取让女子的下体,拍照后,方先生将携来之物一切带走,并留下两卷底片,叫其拿去冲晒,几天后致电他至寓所附近取相。
自此之后,方先生每隔三星期即借用他的房间作影室,并交底片于被告拿去冲晒,除冲费外,每次给五十元酬劳,方先生七次至他的家中扭影,他先后见过两名女子。
至于那些女子器官是方先生于一个多月前在他寓所摄取女子器官后留下,当时曾帮方先生将一名腹部被剖开的女子的肠脏挑起,供方先生拍摄之后,他把底片拿去冲晒。
至于警方在他家中搜出的女性手袋,腰带及鞋亦是方先生寄存的。
此外,在他的士上的一副手扣,是他自己一时好奇,在中环一家叫“小飞侠”的玩具公司购买的。
警方自然不相信这些口供,而林过云初期对警方并不合作,在警察问口供时,经常双手托头,望天望地,对有关其家庭背景、杀人经过和与“性”有关的问题,都考虑很久才回答,有时甚至长达五分钟,除这些问题外,其他问题却答得很快。
一边问林过云,一边翻查档案,而警方遣证 人员就开始检查从林家搜出来的录影带、底片和人体器官。
警方发现,林过云在一九七三年前曾犯过打劫伤人和意图非礼罪,事主是位女子,其后非礼罪获不起诉,但林就因打劫和伤人于七四年一月被判入劳役中心四个月。
从录影带、底片和人体器官中,鉴证科人员发现受害者不止一人,鉴证科霍纪逊高级警司从一张一二零菲林片中,发现了有人用手部玩弄一个女性的私处,由于是特写镜头,摄影的人技术又好,因此右手无名指一第四双手指卜的指纹相符,因此警方相信林过云是凶手。
由于受害者不止一人,警方怀疑案中有人同谋,林父和林弟同住一单位,林弟林国强更是与林过云分睡一张碌架床的上下格,因此自有嫌疑。
警方又翻查一些类似而未破获的案件,看看是否与林过云有关,其中包括八零年二月,警方在黄大仙大勘窝村天桥底一个尼龙袋内发现一具裸尸和狗尸,死者名陈慧敏,十五岁,头被击暴,警方怀疑死着因拒奸被杀,男一具裸尸于同年六月在牛池湾西村垃圾堆内发现,死者为港大女生陈玉玲,亦是头骨瀑裂致死。
两案至今未破。
警方既已掌握了证据,随即将林过云及其弟林国强落案,先控于八二年七月二日至十七日廿期间,谋杀十七岁少女梁惠心,并随即在八月二十日将林家兄弟在新蒲岗裁判署提堂,然后继续搜集更多证披来提出更多控罪。
至于林渭乐则获准保释,稍后并释放,但他已被警方盘问了六十小时口供。
雨夜屠夫(D)
不过,林过云由八月十七日被捕起至二十日的三日中,都不与警方合作,直到二十日,情况才稍有进展。
当日林过云被带到一个房间问口供,房间的桌上有张南华早报,报上刊了梁惠心的照片,林过云就在图片旁写着∶这照片即梁惠心身分证上那张。
向他问口供的警员立即着他写过字的地方签名,作为口供的一部份。
当日稍后,情况开始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林过云在羁留所内,见到了与他一起被拘留的父亲和弟弟,他那快将结婚的弟弟当时很冲动,大叫林过云把所有事情说出,但林过云说∶“不关你事。”
林国强听了大怒,扑上前与他扭作一团,林过云的手亦因此而手了伤,林父见状立即上前将他们分开,以平和的语气叫林过云向警方说出真相。
经过这次事件后,林过云开始与警方合作,说出了他曾杀过四名女子。
其中三人弃尸在大坑道山坡,并表示愿意带警方前往寻尸,而案中无任何人同谋,家中也没有人知情。
林过云还讲述了曾经奸尸,但那只限于对梁惠心,而八零年的两宗凶案,实在与他无关,在他作供时,显得满怀心事而且担忧。
盘问他口供的警长梁炳虽然觉得口供有很多疑点,例如他不相信林过云只奸一尸,也不相信梁惠心被林威胁时会打瞌睡,但也只能照林过云所说的把口供录下。
林过云在录口供时,向梁炳询问他的照片和人体标本会否被毁掉?梁炳答他,相片不会被毁掉,而人体标本亦可能会被保留。林过云听了后,人就变得开朗。
他说,他的照片是有历史性的,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可看到。
林过云开始带警方到大坑道山坡寻尸,并指出藏在他房中梁惠心的身分证、手袋、皮鞋和腰带,他是预备寄回给梁惠心的家人。
他说,杀陈凤兰的时候,心里对她有无比的憎恨,下手时并无犯罪的感觉,而经过此次后,他觉得对这事上了瘾,心思思想再干。
其后的三宗案,大多是在雨夜下手,因此他自称是雨夜杀手。
对于梁惠心,他的感受是有点特异的,也曾替林过云录口供的凶杀组总督察史德勤说,他曾见到林过云一次在见到梁惠心的照片时落泪。除此以外,林过云曾流着泪要求不要将他替外甥女拍的照片呈堂,而在荔枝角羁留所签署所给过的口供时,史德勤也见到林过云流泪。
知道了弃尸地点后,警方在八月二十二日开始,由林过云陪同到大坑道寻尸。
这个弃尸现场,是位于毕架山与大坑道间的山坡,即玛利诺书院后面,该处大坑道日间少有人经过,汽车也只是偶然昀路过,不会停下来。
现场杂树丛生,而且面积广大,加上林过云弃尸时是在晚上,事隔多月,就连他也记不清楚正确地点,因此从八月二十二日起,一直至十二月底止,寻尸的工作才告结。
尸体经过日晒雨淋,肌肉已经溶化得黏着裹尸的胶袋,一些则满布尸虫,而陈云洁的头骨,并且从腐烂了的麻包袋中跌了出来,被人在山坡下的公园发现。
全部尸体,面目已全不可辨,只能依据牙床和身体一些显著的特征供其家人辨认,警方鉴证科人员亦只凭从林过云家中找到的乳房和阴部,来并合山坡找到的腐尸,以确定死者的身分。
凶杀调查组高级督察史德勤也就是在这寻尸地方,向新闻界形容凶手是香港屠夫。
已被落案控以谋杀梁惠心的林家兄弟在八月二十二日再度被提讯,林过云被加控谋杀陈凤兰、陈云洁和梁秀云三罪,两人并要进小榄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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