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照样可以做朋友,是不是?”
“真想见见这个媚儿,听上去不同寻常。”
十四、情 人 的 眼 睛
晚上我一个字也写不下去了,大脑一片苍茫,一只苍鹰在空中飞来飞去,伺机俯冲捕食,但却觅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灵感。
我对这部小说产生了某种隐忧,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在读者面前最大程度地藏起来,换句话说,我不想把小说与自己的真实生活混为一谈,而事实上我更担心随着这部小说情节的发展会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某种莫名其妙的影响。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类似于巫术的充满意外悬念的行为。女主人公是一个与我一样不想寻求平常生活的女孩,她有野心有两个男人,内心从未平静过。她相信一句话:像蚂蟥那样吸干生活的精髓,包括秘密的快乐,不为人知的伤害,即兴的激情,永久的向往。她像我一样害怕死了以后下地狱,看不到电影,穿不到舒适的睡衣,听不到MoNo的天籁之音,无聊得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抽烟,在地板上走,把唱机的音量放得很大,甚至还翻天天的抽屉,看他有没有留下一点令我惊喜的纸片。最后我在通讯录上翻到马克的电话,我犹豫着,是不是该给他打个电话,天天刚走,而我就想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想到这儿,我皱皱眉头。
但接着我自己想了两条理由,第一,我不爱那男人,他代替不了天天在我心中的位置,他的脸上只写着欲望。第二,他不一定能收到我的电话,如果他关掉手机的话。
于是,我拨出一串数字,电话那头是长长的拨号音。我吐着烟,心不在焉地打量着左手的指甲,指甲修剪得整洁柔媚,十指尖尖,一瞬间看到自己的双手爬在马克健美的后背上,就像两只蜘蛛一样在蠕动,挑拨,轻指、咝咝咝的气声,漫天飞旋的性激素的气味。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的一个女人声音打扰了我的幻觉,“Hello!”她说。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应了声“Hello”,然后我问,“IsMarkthere?”
“他在浴室,要留口讯吗?”她说一口德语腔很重的英语。
我礼貌地说不用了,我会再联络他。挂掉电话,一种沮丧的情绪影响了我,这个德国佬居然还有情人,当然也可能是他的太太。他从没说过他的私生活,我也没问过。到目前为止,我们之间似乎还是“fuck来fuck去”的关系。
我消沉地躺在浴缸里,身边堆满了玫瑰浴露的香泡泡,一瓶红酒放在右手可以够得到的地方,这是我最虚弱的时刻,也是让我最自恋的时刻。我幻想在此时,有一个男人推开了浴室的门,走过来,撩开水面上的泡沫与花瓣,像挖掘珍宝一样挖掘我身体最隐秘地方的狂喜。看我像花瓣一样在他粗暴的掌心颤栗,被揉得粉碎,看我的眼睛在灯光下因为羞耻而变湿,我的嘴唇在潮汐冲刷下张开又闭上,我的双腿顺着欢乐的方向而蠕动张合。
我突然想念起天天,他用独一无二的手指,无数次地对我做过这种浮于普通肉欲上的诗化的性催眠,是的,像剥去层层迷雾直达爱的中心的催眠。我闭着眼睛边喝红酒边抚摸双腿之间,这种煎熬使我理解了为什么《毒太阳》中的亚历山大会选择死在浴缸里。
电话铃突然响了,“天天,”我心里叫了一声,睁大眼睛,欠身抓住嵌在右侧墙壁上的话筒。
“Hello,我是马克。”
我吸了口气,“Hi!”
“刚才你给我打过电话,是吗?”他问。
“没有啊!”我说,“我没有给你打什么fucking电话,我一直在寂寞地快乐地洗澡……”我打了个酒嗝儿,嘻嘻笑起来。
“我太太告诉我,在我洗澡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打过电话,听口音是中国人——我猜是你。”他好像胜券在握,吃准了我会想他似的。
“这么说,你有太太。”
“她刚从柏林来,来上海过圣诞节,一个月后她会回去。”他很奇怪地用着安慰的口气,好像我会为此而很难过。
“她挺忙的吧?哎,对了,我想起一件事,你有没有换过床单?……猜你肯定换过了,——不然她会闻出中国女人的味道。”我轻轻笑起来,我知道我有点醉了,一点点醉的感觉真好,什么都想得很开,云雾散去眼前只有光明。
长到25岁,抵御意外事件的能力就很强,就算他现在说他要与我分手或者说他要去火星也不会让我太绝望的。清醒地对待我与他的关系,一是一,二是二,别迷失方向。
他也笑起来,圣诞要到了,公司要放一个长长的假,他希望可以有机会与我见一面,他用中国话跟我讲电话,我猜他太太在旁边一个字也听不懂。男人总是在女人眼皮底下做出色胆包天的事,他们会说“爱你和对你忠实与否是两码事”,多数男人不适应一夫一妻制,他们缅怀古代的后宫里藏三千粉黛的艳史。
他说过几天有个记者朋友从德国来,他想介绍我们认识,那位朋友有计划采访上海有个性的年轻女性。
说到底,与一个情人和一个记者共进晚餐并不是坏事。那一天出门前,我盛妆打扮,我爱那种对着镜子描眉涂唇搽腮影自恋的感觉,为此我愿意下辈子还做女人。精心打扮而不露凿痕,矜持而可以在一刹那间使人惊艳,上海女人天生有这种细小处见心计的特质。
相书上说黑色是我的星座的幸运色,我穿着黑色高领紧身衫,一双跟儿高得吓人的靴子,头发简单地绾成朝天髻,插一支象牙管,手上是天天送我的银链。这身打扮给我安全感,知道自己是美的。
外滩的Monthebund餐馆,这是以价格昂贵而饭菜并不可口着称的一对澳洲姐妹开的餐馆,生意不错,在浦东工作的老外都结伴过江来此就餐,两米高的灯柱,雕花铁栏,餐厅布置得大而无当,但可能也符合马克他们那一民族的严谨、简洁的审美趣味。惟一迷人的是餐馆外那个大大的阳台,在那儿可以凭栏远眺浦江两边。
马克的记者朋友名叫吕安德,黑发黑眼,祖父一辈是从土耳其迁至德国的移民,一开始我们谈论足球和哲学,跟德国人谈足球虽然有些自卑,但哲学方面我的国家丝毫不逊色,吕安德崇拜孔子、老子,前者鼓励他走遍全世界寻求亘古不变的人类真理,后者则在他痛苦寂寞的时候安慰他,有点像吗啡。
应吕安德的提议,我开始讲述一遍我以前的经历,包括那本引起奇怪反响的小说集,还有我对自己与父母一代的关系的理解,以及我的历任男友,讲到天天的时候我看了一眼马克,他正在切一片蔬菜汁炙羊腿,装作没听见。
我讲得很坦率,天天是我惟一的爱人,上帝给我的礼物,尽管我一直预感到这是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可我不想也无力改变什么,到死也不会后悔的。说到死,我想我并不怕,我只害怕无聊地活着,所以我写作。我的英语不是特别好,个别词句需要马克翻译,马克一直都认真地帮着我。
马克一直装作只跟我是一般朋友,但他还是忍不住盯着我看,然后说一些笑话,比如他刚学中文的时候老把“皮包”说成“包皮”,有一天他准备请中国同事吃晚饭,走到半路上一摸口袋,很尴尬地对同事说,“对不起,我的包皮没带在身上。”
我大笑起来,他三句不离本行,都是带色的笑话。他的手在桌子底下寻找我的腿,这是冒险的举动,我写过的小说里就有在桌子底下摸错人的场面。但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的膝盖,弄得我发痒,我忍不住笑起来,吕安德看着我笑的样子说:“就这样笑吧,我来给你拍一些照片。”
我用中文问马克:“这样的采访是不是不太好,只是满足德国人的一点好奇心,神秘的东方大国,年轻的反叛的女作家之类?”
“不,不,你的小说我很喜欢,相信很多人会尊重你,有一天你的小说会被译成德文。”
晚餐结束后,我们去了新华路上的Goya,这是一家以四十多种马丁尼酒和遍地的沙发、分支烛台、艳情的落地垂幔、绝对催眠的音乐着称的小酒馆。我喜欢这里的主人,一对年轻貌美的从美国回来的情侣,女主人叫宋洁,能画不错的画,她脸上的苍白是我见过的女子中最神秘的那种白,别人涂再多白粉也无法摹仿。
我们分别叫酒,我请酒保换一张碟,我知道他们有portishead的《Numy》,这样的音乐配上这样的酒才对感觉。有一段时间我和天天经常来这儿喝酒,这个地方像一艘沉在海底的古船,时时有种沉沉的睡意从天花板上压下来,压在脑袋上,使人迷醉,酒会越喝越多,沙发越坐越陷下去,经常可以嗅到麻醉的味道。不时有人喝着喝着就头一歪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然后醒过来,再喝,再睡一会儿,直到某处传来漂亮女人的笑声惊醒,总而言之,这其实是个非常危险的温柔乡,一个人想暂时丢失一些自我的时候就会坐车来这儿。
我总是碰到一些上海滩上有名的演艺圈内人、画家、音乐人、传媒佬,就算彼此都认识到了这儿也只是点个头,说声你好吗?马克坐在我的旁边,和吕安德用德语说着什么,那种语言把我从他们的世界隔离开来了。我自得其乐地喝酒,脖子仰着喝酒很好,我会想起梦中的一只天鹅,我在伤感而优雅的情绪中自我沉沦。
马克的手又不动声色地来向我的臀和腰问好,我突然看到我的表姐朱砂和一张熟悉的男人的脸走进我的视野。我瞪大眼睛,她和阿Dick亲密地拉手走进来,几乎在一秒钟的时间里,他们也看到了我。他们没有任何反常的表情,而是很快地向我们走过来。
马克认出了朱砂,叫她的英文名字,“嗨,Judy。”
朱砂新跳槽到了那家德资公司后,马克就是她的老板。听我介绍说朱砂是我表姐,马克露出惊奇的表情,“你们一点也不像,”他说,“但都是聪明迷人的女孩。”他露骨地恭维着,可能在这儿突然遇到公司的下属,而且还是他秘密情人的表亲,这使他没有心理准备。我可以想象他在上班时的另一种样子,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对职员说一不二,一切按规章办事,像上足油的高精度的机器,比如我住所墙头上德国钟就是那样分秒不误,性能可靠。
朱砂仿佛猜到了我与马克的关系,她对我微笑着,眨眨眼睛。我注意到她穿了件G2000削腰外套,亭亭玉立,像从巴黎春天广告招贴里走下来的模特。
然而吸引我注意力的还有件事,苍白英俊的画家阿Dick和我表姐在一起,手拉手,显然不是一般的朋友,他们一副热恋情人相,可马当娜在哪里?
音乐和酒精使人昏昏欲睡,我睡着了,等我醒过来,朱砂和阿Dick已经离开了,吕安德也想回他下榻的银河宾馆。马克对他说“先送你回宾馆”,他又回过头来,对我说,“然后再送你回去。”
我可能是真的喝多了,头靠在马克的肩上,嗅着来自北欧大地的花香和淡淡的狐臭,这种异国的性感体味也许是他最打动我的地方。车子经过银河宾馆放下吕安德,向我的住所开去。我顺从地伏在他怀里,他沉默着,窗外成片的街区和路灯掠过,我想我至今还不清楚在他眼里的我是什么样的角色,但没关系,他不会为我离婚不会为我破产,我也没有向他献出所有的光所有的热,生活就是这样,在力必多的释放和男女权力的转移中消磨掉日日年年的。
车子开到了我的住所,我承认我有些伤感,喝酒以后总是容易伤感的。他跟我一起下车,上楼,我没有说“不”。他开始脱我的衣服的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我拎起话筒,天天的声音。
他的声音遥远而清晰,话筒不时有静电的滋滋声和猫叫声,他说他住在靠近海边的一家旅店里,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房价和食物都很便宜,一天的花销不会超过200块,去药浴桑拿房里也只有他一个人,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愉快,他说小猫线团也很好,明天他打算去海滨游泳。
我想不出跟他说什么话,马克把我抱起来放在桌上电话边上,我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抓着他的肩,他的脑袋拱在我的肚子上,他的舌头隔着内裤舔我的阴部,弄得我酥痒无比,浑身无力。我尽量把声音放得自然些,问天天那儿的气温有多高,女孩穿什么样的裙子,有没有去过椰树林,没有什么人打他坏主意吧,人们看上去若无其事的,并不表示他们没有坏心眼——要看好钱物哦。
天天笑起来,说我是个比他还糟糕的怀疑论者,对什么都不信,凡事都往坏里想,骨子里对生命持有否定态度。天天的话像羽毛一样轻轻飘进我耳朵,然后融化了,我什么也没听进去,他的笑声使我觉得他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比我想象的好,他的声音变成贝多芬琴键下月光般的音乐阻止了我内心的紊乱,我只感到一种快乐从脚底心涌上来,这种舒筋展骨的快乐是白色的,纯度为百分之百的牛奶的醇香,天天向我道晚安,在电话里他很响地吻了我几声。
我放下电话,马克把那东西射在我的裙子上,那么白那么多像百分之百的牛奶。
有一句话,“情永远需要禁忌”,禁忌犹如世上最好的春药,当有一天我在天天的葬礼上回忆起以前的很多事,我记起了这次电话经历,仿佛带着某种象征意味,仿佛在我身体里的不是别人而是天天,天天通过一根纵横万里的电话线来到了我身边,他的低语就在我耳边,他的呼吸声和笑声就在我的头脑最敏感的地方,闭上眼睛我第一次体验到天天给予我的清晰无比而又诡异无比的肉体的感觉,轻盈的、腐烂的、嘶嘶嘶的气流,一段无法与常人诉说的通灵般的洗礼,我一直对“通灵”一说有浓厚的兴趣,我也第一次领略到了身心交融的奇特通感,我决心对世上的宗教有所信仰,最重要的还是我隐约地被一种使人发疯的念头抓住,迟早我会有一个孩子的。雾蒙蒙的黑暗中轻风托起了金色的花,一个婴儿长着翅膀突然从暗中飞起,是这个男人或那个男人的,是这次或是那次。
马克离开的时候我发现了地板上的皮包,他初来中国时一直误读成“包皮”的那东西,我浑身乏力,可还是有兴趣翻一翻,里面有几张VISA,MASTER卡,四方俱乐部的贵宾卡,还有一张全家照,我这才发觉他不仅有个气质不俗、微笑起来很迷人的妻子,还有一个三四岁大的儿子,金色的鬈发,蓝色的眼睛,像他。
我睁大眼睛,摇摇头,他们看上去都很高兴,有些让旁人嫉妒,我亲了一下马克英俊的脸,然后想也没想,顺手从皮包里那厚厚的一叠人民币中掏出几张,随手夹进一本书里,反正他不会发觉少了这区区几张钞票,跟老外打交道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大部分时候他们像少年儿童一样简单明快,喜欢就是喜欢,没兴趣了马上会告诉你,同时也缺少心眼儿,不像有些中国男士一样时时心细如发。
我事后琢磨了自己这一小偷行为背后的心理状态,我想可能是出于对那张全家照上快乐气氛的嫉妒之意,还有就是对我的德国情人微妙的惩罚,让他在毫无觉察的状态下丢掉一些人民币,然后再一往情深地渴望着我吧,我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指望可言,也不负任何责任,情欲就是情欲,只有用金钱和背叛才能打击随时会发生的由肉欲转为爱的危险,原来我一直都害怕会真正迷恋上马克,再也离不开这份火烫、刺激、爽透的地下情。
半小时后,马克气喘吁吁地来敲我的门,我把那只圣罗兰牌钱包递给他,他亲吻我,把钱包塞进口袋里,然后微笑着转身匆匆跑下楼梯。
我在阳台上看见他重新钻进别克车里。车子很快一溜烟儿地消失在深夜无人的街头。
十五、冷 冷 的 圣 诞
吴大维坐在皮转椅上不停地操着鼻涕,晚报上说一种甲三型病毒性感冒影响了本市,市民们应该注意卫生防止疾病,保证睡眠和食物营养,空气流通。我把窗子打开,坐在空气清新的窗口,尽量让自己坐得舒服些。
“我总是梦见一个房间,放着一盆太阳花,花枯萎了,然后种子飘散,长出更多的太阳花,使人恐惧,还有一只猫,它想吃花,跳起来的时候跳出了窗子,坠楼消失了,我一下站在房间门外目睹了这一切,心跳加速,还有个梦是讲一个盒于,我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只小一点的盒子,再打开还有更小的盒子,直到最后盒子都消失了,我手里拿着一本书,很重,然后我要寄走这本书,但忘了地址忘了寄给谁。”
吴大维和颜悦色地看着我,“你内心一直有恐惧,担心自己的身体会出现的某种变化和自己的写作陷入困境,比如怀孕比如书出版的前景自我表达的焦虑,你渴望心想事成,但总有一些东西在卡着你,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些就来自于你自身假想的牢笼,冯马士·墨顿说,‘人世间惟一真正的愉悦,是从自我设置的监狱中逃出来,’说说你的感情生活吧。”
“不算太糟,但也不是完整的。”
“你在担心什么?”
“永远消除不了的虚无感,同时还有一种爱的汁液鼓鼓囊囊地盛在我的胸膛里,却无法释放,我爱的男孩不能给我一次完完全全的性,甚至不能给我安全感,他吸麻醉品,与世无争,抱着小猫去了南方,仿佛随时都会离开我,我指的可能是永别。一个己婚男人却给了我一次又一次的身体的满足,但对感情对内心的虚无感起不了作用,我们用身体交流,靠身体彼此存在,但身体又恰恰是我们之间的屏障,妨碍我们进一步的精神交流。”
“对孤独的恐惧才使一个人学会去爱。”
“我想得太多,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男人不会愿意与想得太多的女人交往吧,我还能记住我的梦并记录下来。”
“所以说人生并不简单,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重视自己的所思所想一举一动,你己知道怎么做,用精神分析克服绝望,你不甘于平凡,你天生有魅力。”他的话很温存,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经常这样安抚女病人,自从找他做分析师后,我就不太在平常约他吃饭、打球,跳舞了,因为担心一举一动尽在他眼皮底下被时刻分析。
阳光照进来,一些浮尘像思想的微粒一样翩蹑起舞,我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支着脑袋,反省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女性意识成长中觉悟了。我是不是一个有魅力的女性,我是不是有些虚伪、势利、呆头呆脑,生活中的问题连成一片,我要花一生的精力就为了能克服这股来者不善的力量。
圣诞节。整整一天没有人给我打电话。黄昏的时候天是灰色的,但不会下雪,上海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该下雪的时候下雪了。我看了一整天的影碟,抽了一包半七星香烟,无聊得透不过气来。我给天天打电话,没人接。给马克打电话号码拨到一半我就放弃了,今天晚上我的确是想和一个什么男人说说话,呆在一起的呀。
我烦躁不安地在屋里走了一圈,最后决定必须要离开这个屋子,去哪儿我不知道,但我在手袋里装了足够多的钱,我的脸也化过妆,我想今晚一定会有该发生的事发生。
我招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小姐,去哪儿?”我说,“先随便兜兜吧。”车窗外的街景充满节日气氛,尽管圣诞不属于中国文化,但同样给了年轻时髦的人群一个可以纵情狂欢的理由。不停看到有情侣双双对对出入于餐馆,百货公司,手里拎着购物袋,商店也在借机打折促销。一个又将充满泡沫欢乐的夜晚。
司机一直在跟我搭话,我懒得理他。出租车的收音机里此时正在放一段吉他的solo,然后主持人的声音嗡嗡地响起,说的是所谓北京新声中脱颖而出的一支乐队,然后很奇怪的,我听到了我熟悉的一个名字,朴勇。
几年前我还在杂志社的时候去北京采访过他和其他的乐队,当时我们手拉手在夜晚12点的时候走过天安门广场,他站在立交桥上说要向我表演行为艺术,他拉开拉链对着天空小便,然后他托住我的头亲吻我的嘴唇。这种粗放形式的浪漫使我好奇,但我担心与他做爱时他会要求在我身上撒尿,或者还有其他什么的怪招儿,我们一直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并且很少联系。
朴勇的声音在电波里出现,他回答了主持人一个有关音乐创作的平庸的问题,然后他开始与一些听众交流。其中一个女孩问他,“中国有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摇滚”,另一个男孩问他周围的女性给了他怎样的音乐灵感。他咳嗽几声,用低沉性感的声音对着孩子们胡说了一通。我叫住司机,“在这儿等我几分钟。”
我说着下车走到路边的电话亭,插迸IC卡,很幸运地,我没费力气就拨通了电台热线。
“你好,朴勇。”我高兴地说,“我是倪可。”接着我就听到了一阵夸张而动人的问候声,“嗨,圣诞快乐!”他在电台节目里有所顾忌,没叫我“宝贝儿”。“今晚来北京吧,”他轻率而快乐地说,“我们在忙蜂酒吧有个Show,然后还有通宵的派对。”
“好的,在圣诞夜我会飞来听你们的音乐。”
挂上电话,我在电话亭外来回走了几步,然后果断地钻进的士,对司机说,“往机场开吧,越快越好。”
五点多就有一班飞机飞往北京,我在机场买到了机票,然后坐在候机厅旁边的咖啡馆里喝咖啡。我并不觉得特别愉快,只是觉得不再恓恓惶惶,六神无主,至少此时此刻我有行动的目标,我有事可做,那就是去北京听一场热闹的摇滚以度过没有情人和灵感的圣诞。
飞机准时起飞,准时降落。虽然我每次坐飞机都怕飞机从天上掉下来,因为这种又大又笨的铁家伙在稀薄的空气中总是很容易掉下来,但是,我依旧热爱坐飞机。
我径直去了朴勇的家,敲门,邻居说他不在。我徒然地在那个四合院里站了一会儿,决定单独去吃顿好好的晚餐,飞机上的点心我一口也没吃,北京的餐馆价钱比上海的稍贵,但菜的味道幸好不那么令人失望。我不时地被邻桌的北方男人打量来打量去,他们那种北方特征的眼神会使一个独身来此过圣诞的上海女性深感安慰,至少证明她依旧是个迷人女性。
忙蜂吧,一个历来以摇滚人云集出名的酒吧,有无数长发或短发的面有病容但屁股绷得紧紧的乐手,他们比赛弹吉他的速度也较量追求漂亮女人的手段。这里的女人(Groupie或称骨肉皮),都有好莱坞女星般圆圆的胸脯,至少在某一方面能吸引混在音乐圈里的坏胚子们(有钱、有权、有才、有身体等等)。
音乐很吵,烟味、酒味和香水味都挺重,穿过暗得像实行灯火管制的走道,我看到了朴勇。他抽着烟在串一串银珠子。
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他抬头,张大嘴,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往旁边的女孩手里一放,猛地给我来了一个大拥抱。“你真的来了?——疯狂的上海女人。你好吗?”他认真地看看我的脸,“好像瘦了很多,谁在折磨你?说出来我替你去摆平,折磨一个美丽的女人是种错误更是种罪恶。”都说北京男人可以说整卡车整卡车的热情的话,说完之后就拉倒,谁也不会再去提,可我还是很享受这种像烈焰像冰淇淋的语言式抚慰。
我们很响地亲对方的嘴,他指着旁边的女孩给我介绍,“我朋友,罗西,摄影师。”对罗西说,“上海来的CoCo,复旦毕业在写小说。”我们握握手。她已经串好了那串银珠子,朴勇接过来戴在手腕上,“刚刚吃饭的时候不小心弄散了。”他咕哝着,撩撩头发,对服务生做手势,“来杯啤酒怎么样?”我点点头,“谢谢。”
舞台上有人在整理几根电线,看来演出快要开始了,“我去过你家里,你不在,——对了,今晚我能睡你那里吗?”我问朴勇。“嗨,别睡了,玩一宿嘛。我介绍你认识一些酷男猛男。”“我可不要。”我撇了撇嘴,他的女朋友假装没听到我们在说什么,目光从两边低垂的头发中掩映而出,毫无表情地看着什么。她有一个漂亮的鼻子和一头光滑的长发,胸部丰满,穿着青青黄黄像尼罗河般异域色彩的毛绒长裙。
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走过来,他漂亮得令人心疼,令人怕自己会喜欢上他但又怕遭其拒绝。他有光滑的皮肤、高高的个子,做成乱草般往上竖的发亮的头发,眼睛迷人如烟如诗,看人的时候会做出狐狸般的眼神,就叫做“狐视”,五官有波西米亚人般的挺拔和摄魂。引人注目的是他在下巴上蓄了一圈胡子,在干净的甜美中添上一份粗砺、另类的感觉。
他显然熟识朴勇和罗西,走过来打招呼。朴勇为我们介绍彼此,他叫飞苹果,是北京甚至是全国有名的造型师,拿着绿卡,穿梭于世界各地捕捉美的灵感和最新潮流,国内所有的女星都以找到他做造型为幸事。
我们聊起来,他一直微笑,眼睛的的如桃花,我不禁难受起来,不敢多看他,怕自己的眼神会发直。我并不打算在这夜有什么艳遇,处处留情的女人很滥,过了30岁她们的脸会暴露她们经历过的一切纵情和狂欢,我希望有时候男人们会像对作家而不是对女人一样对我。我自欺欺人地告诫着自己。
乐队上台了,电吉他猛地发出丛林猛兽般的吼叫,人群霎时亢奋起来,他们都像触了电似的摇晃着身体,把头甩得随时要断掉似的。我挤在人群里跟着晃,我现在真的快乐,因为我没有思想,因为我放弃力量,全都交给地狱冥火般的音乐。
在音乐的现场找到肉体狂欢的现场。
脸发蓝,脚踝发硬,陌生人在着火般的空气里互相调情。没有一只苍蝇可以飞进来并躲过这场由高分贝和激荡的微粒组成的可疑的浩劫。
我快乐死了,一个男人在台上歇斯底里地唱着。
飞苹果一直站在我旁边,他摸了摸我的臀部,对我微笑,我受不了这个漂亮男人,这个一直对我微笑着脸上有化妆痕迹的双性恋。他的眉他的鬓角他的腮都打过粉,他追逐男人也追逐女人,他说他的女朋友们一律吃他的男朋友们的醋,他总是陷在爱情的烦恼里不知何去何从。我说全国有8亿农民还在为怎么奔小康而发愁呢,你已是个特别幸福的人了。
他觉得我很聪明,也很有意思,看我一脸文静,毛衣的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像淑女,可我经常说“操”。我不说话,心里却想谁叫你这么漂亮,使我变得这么神经质。我原来不爱说粗话的。
“你有一个可爱的臀部。”他在我耳边嚷着。音乐太吵了。
凌晨2点半,天空没有月亮,屋顶上有清冷的霜。的士驶过北京城,北京城在冬夜显得其大无比,像中世纪的村庄。
凌晨3点,我们来到另一个摇滚兄弟的寓所,屋子很大,女主人是个老美,以前也是摇滚圈里有名的骨肉皮,现从良下嫁给这位大鼻子鼓手。鼓手在四合院里围了一块小温室,温室里据说正栽培着大麻。一群人喝酒、听歌、打麻将、玩电脑游戏、跳跳舞、谈谈情。
凌晨4点,有人开始在主人家温暖的浴缸里做爱,有人已睡着,还有人在沙发上互相抚摸,剩下的人离开这儿去一家新疆餐馆吃拉面。我拉着朴勇的衣服,惟恐莫名其妙迷失在夜北京,一个人就一点不好玩而且恐怖,因为此时的空气里有如刀般的寒冷。
飞苹果消失了,一起吃拉面的人里没有他。我猜了五种可能,其中之一是他已被别人霸占了,或他霸占了别的人,谁知道呢。他永远是漂亮的猎人或猎物。幸好我没留电话给他,否则我会心理上很不平衡,仿佛被遗弃。圣诞夜的我,是一年之中最无聊也最可怜的我。
凌晨5点半,我吃了点药,在朴勇家的沙发上睡下来,唱机里在放极静的舒伯特抒情小品,四周安静,偶尔可听到外面的大马路上的卡车声,我睡不着,睡眠像长着小翅膀的影子远远地离开了我的身体,剩下的是清醒的意识和无力的躯壳。深灰色的黑暗像水一样浸泡着我,我觉得自己很肿,很轻,也很重。这种觉得自己已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幻觉并不特别讨厌,似梦似真之间不清楚自己是死人还是活人,只是眼睛还能大睁着看天花板看四周的暗。
我终于捧住电话,倚在沙发上给天天打电话。他还没有完全醒过来,“我是谁?”我问他,“是CoCo……我给你打过电话,你不在家。”他轻声说,并没有责备的语气,仿佛很放心我会安排得好好的。
“我在北京。”我说着,心里被一股又酸又累的柔情攫住,我也不知道此时此刻自己怎么会在北京,我是那么浮躁,一颗不安分的心永远在飘来飘去,一刻也不歇,好累,好没用,有时连写作也不能给我安全感和满足感,什么也没有,只有坐着飞机飞来飞去,只有夜夜失眠,音乐、酒精、性也不能拯救我,躺在黑暗的中心像个活死人就是睡不着,我想上帝会让我嫁给一个善良的盲人,因为我看到的都是黑暗。我在电话里哭了起来。
“不要哭,CoCo,你哭我会很难受的,发生了什么事?”天天困惑地说着,还没有从他药物催眠下的深沉睡眠中脱离出来。他基本上每晚吃药,我也差不多。
“没什么,朋友们的音乐会挺好的,我觉得很热闹……但我睡不着觉。我想我会睁着眼死掉……我没有力气回上海了,你也不在上海,我想你……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
“你来南方吧,这儿很好的……你的小说怎么样了?”
他一提到小说我就沉默了,我知道我肯定会回到上海继续写下去的。天天喜欢我那样子,我也清楚我只能那样子,否则我会失去很多人的爱,包括我自己的。只有写作才能让我跟其他平庸而讨厌的人区别开来,让我与众不同,让我从波西米亚玫瑰的灰烬中死而复生。
十六、了 不 起 的 马 当 ……
回到了上海。一切按照某种既无序又预定的轨道发展下去。
我觉得自己瘦下去了。身体的汁液化作墨水汩汩流进了笔尖,流淌到了小说的字字句句。
小四川的外卖准时送来,是那个叫小丁的男孩子送的。在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借给他一些书看,有一次他拿了一篇发表在《新民晚报》打工族版面“心声”栏目上的小文章,我看了一遍,惊奇地发现他的文笔不错,也很有想法。他腼腆地告诉我,他的理想就是写一本书。昆德拉预言到了21世纪人人可以成为作家,只要拿起笔来说出自己的话。倾诉的欲望是每个人作为活生生的人存在的精神需求。
我披头散发穿着睡衣通宵地写,然后清晨从书桌上醒来,额头上有紫色的墨水印,环顾四周,空荡荡的,天天不在,电话也不曾响过(我总是拔下电话线忘记插回去),我走到床上,躺下来继续睡。
一天大约是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我突然被敲门声惊醒。我拍拍胸口,庆幸敲门声及时地把我从适才的噩梦中挽救出来,我梦见天天上了一辆老式的用铁皮做成的蒸汽火车,陌生的人坐满了车厢两边的长条凳,我眼睁睁地看着火车贴着我的脸徐徐开动,一个穿军服戴钢盔的男人跳上火车,我犹豫了一秒钟,火车就呼啸而过了。我哭得绝望透顶,恨死自己,只是因为我看错了手表,或者把另一列车的时间误当成这列车的,而我在最后一刻也没有冲上车可能我胆怯了,这个梦似乎暗示着我和天天是两列交错而过的火车。
我疲倦地打开门,门外是叼着一支烟的黑色马当娜,穿黑色使她看上去特别纤瘦修长。
我的思想还滞留在刚才的那个梦里,没注意到她脸上那种不同寻常的表情。她似乎已经喝过酒了,涂了过浓的鸦片香水,头发高高地像古代女人那样束在头顶上,眼睛像碎玻璃片那样闪闪发亮。有种令人不适的气息。
“上帝,你一直呆在这屋里吗?还在写个不停?”她在屋里走了几步。
“我刚睡醒,做了噩梦。对了,你吃晚饭了吗?”我突然想起自己一天三顿都没吃过。
“好吧,我们出去好好吃一顿吧,我请客,”她一把捻灭了烟蒂,把外套扔给我,然后坐在沙发上等我上下收拾停当出门。
她的白色桑塔纳2000就停在楼下马路边。她打开车门,发动引擎,我坐在她旁边,系上安全带,车子很迅猛地开动起来。车窗都大开着,在狂风里吸烟是赏心悦目的一件事,有种所有忧愁随风一扫而光的错觉。
马当娜把车开上了高架桥,自从城市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高架公路后,一批飚车狂也随即在高架上出现了。磁带盒里在放一首张信哲的情歌,“你是不是有了另一个他,讲出来,别怕我伤心。”我这时才发觉她神情有异,再猛一回想那次在Goya碰到阿Dick与朱砂,我反应过来了。
马当娜这个女人一直有让人捉摸不透的特质,她的生活里有太多的即兴、随意和复杂性,对她的以前、现在和将来我一向缺乏某种清晰的猜测能力,我也不知道她与阿Dick是不是玩真的,因为听她口气她有过不少像阿Dick这样的小男朋友。照此推理,阿Dick也不该是她生命旅程中的最后一道温柔小甜点。
“想吃什么?中餐、西餐,还是日本菜?”
“随便。”我说。
“说得真不负责任。我讨厌别人老说‘随便、随便’,你还是想想,选一个吧。”
“日本菜。”我说。这城市文化有严重的亲日倾向,安室奈惠美的歌、村上春树的书、木村拓哉的电视,还有数不清的日式卡通漫画、日产电器都是人们衷心热爱的。而我,则不讨厌清爽雅致的日本菜和日本化妆品。车停到东湖路,大江户日本菜。
灯光像琥珀色的液体倾在地砖上,穿着像木偶一样的服务生整洁有序地在厅堂穿行。蛋羹、金枪鱼寿司、凉拌黄瓜、紫菜虾米汤一一端上。
“你知道吗?我跟阿Dick分手了。”她对我说。
“是吗?”我看看她,她脸色阴悒。“为什么呢?”我的确不太清楚个中原因。但我不想说我曾在goya见过朱砂和阿Dick在一起,朱砂是我的表姐,马当娜是我朋友,我只有尽量客观地看待这件事。
“你还蒙在鼓里吗?——是你的表姐,你的朱砂表姐夺走了我的男人。”她哼了一声,把清酒一饮而尽。
“哦,可不可能是阿Dick主动向我表姐示爱呢?”我冷静地说。因为朱砂在我心目中是个不折不扣的淑女,早上化着不浓不淡的妆坐空调巴士或出租去office,中午在装潢洋气的咖啡馆和小餐馆吃“白领套餐”,晚上华灯初上时迈着猫步走过淮海路美美百货不动声色地陈列着世上顶尖名牌的橱窗,在常熟路口下电梯坐地铁,彩妆补过一回的脸上有淡淡的倦意淡淡的满足的女人们中,就有朱砂一个。而这城市也因为有了众多像朱砂这样的女人,而成为一座流光溢彩、浮华张扬中依然有淑雅、内敛之气质的城市,张爱玲笔下的迷离闺怨、陈丹燕笔下的精致的伤感都发生在这里,有人称上海为“女人的城市”,这也许是相对于那些有阳刚风骨的北方城市而言。
“我以为我吃准了阿Dick,他所思所想我都能猜到,但还是料不到这么快他就对我没有兴趣了。我的钱虽然多,但我的脸是不是很难看?”她笑着抓住我的手,把脸在灯光下微微仰起。
我看到的是一张不能说美但却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尖尖的脸庞,斜梢飞起的眉眼,苍白而毛孔略显粗大的皮肤,浓得要滴下来的名贵口红,曾经美丽过,但现在柳暗了,云残了,落花缤纷阵阵入梦来,被某些腐蚀性的欢乐、张狂、梦境影响了,这些腐蚀性的东西在柔软的脸上结了痴,使五官变得尖锐、疲倦,能伤别人也易于为人所伤。
她笑着,眼睛红红的,湿湿的,她本身就像一部女人生活史,一张标本,承载了女性特有的立场、价值、本能。“你真的很在乎阿Dick吗?”我问。
“不知道……总是心有不甘吧,是他甩了我……我觉得疲掉了,再也不想找男人了。大概也没有小男孩真的对我有兴趣吧。”她像喝清水一样喝清酒,脸上渐渐泛红,像一朵回光返照的梵高生前就画过的向日葵。在我没准备的情况下,她突然扬手,把一只酒杯扔在地上,一地白玉碎片。
服务生赶紧跑过来,“对不起,不小心的。”我连忙说。
“说实话,你真的蛮幸福的吧,你有天天,还有马克。是不是?很齐全了,生为女人若能如此就是幸福啦。”她继续抓住我的手,我的手心突然爆出了冷汗。
“什么马克?”我强作镇定。此时一个中学生模样的服务生正在拿眼睛觑着我们,两个谈论着私人生活的年轻女人总能引人注目。
“你别装啦,什么能逃过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很毒的。我还有直觉,在南方做了好几年的妈咪可不是白做的。”她笑起来,“放心,我不会给天天说的,那样会要了他的命。他太单纯太脆弱……而且你也没什么错,我能懂你的。”我双手抱头,貌似温和的日本酒在我身上起了作用,头开始晕了,要飞起来了。“我醉了。”我说。
“去做一下脸吧。就在隔壁。”她结了账,拉着我的手,走出餐馆的门,推开隔壁美容院的门。
美容院不大,四周墙上挂着一些真真假假的画,据说美容院的老板本人很有艺术修养,不时会有男人推门而入,不是来看美容床上的女人,而是来买墙上一幅林风眠的真迹。
淡淡的音乐,淡淡的水果香,淡淡的小姐的脸。
我和马当娜分躺在相邻的小床上,两片青瓜凉凉地放盖在上眼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轻柔的女人的手指在我脸上像鱼一样划来琢去。音乐催人入眠,马当娜说她经常在美容院里边做脸边睡觉,那样的氛围是属于女人之间某种惺惺相惜的默契的。被一双玉手抚摸着脸的感觉可能比男人体贴好上几倍。精致的美容院里弥漫着某种类似累斯嫔亚文化的气息。不知哪一床有人在纹眼睛,能听到金属划在肉里轻微的嗞嗞声。有点令人悚然。然后我放松了,怀着一觉醒来会貌若伊丽莎白·泰勒的可爱心情迷糊睡去。
白色桑塔纳车继续在夜晚的寂寞高架桥上风驰电掣,我们听着电台抽着烟,有种安静如水的气氛。“我不想回自己的家,太大太静了,没有男人陪着就像个坟墓,能去你家吗?”她问。
我点头,说好的。
她长时间地呆在浴室里,我拨通了天天住的酒店的电话,天天的声音显得睡意蒙胧(他在电话里总是睡意蒙胧),像熟悉的气流通过长长的电话线传到了我的耳朵里,“你已经睡了吗?那我以后再打给你吧。”我说。
“哦,不,没关系……我觉得很舒服,好像做了个梦,梦到你,还有鸟叫声,唉,我想吃你做的罗宋汤……上海冷吗?”他吸着鼻于,好像有些感冒。
“还好,马当娜今晚和我一起住,她心情不好,阿Dick和朱砂成了一对……你和线团的身体都还好吧?”
“线团在拉肚子,我抱它去医院打过一针,又吃了点药,我有点感冒了,从海里游泳回来就这样了,不过没关系吧,我看完了希区柯克的《倒计时》,觉得风格像古龙的某些武侠书,对了,我要告诉你一件我亲眼看到的事,就在昨天我坐在一辆巴士上的时候,碰到一个小流氓,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样子,他当众把我旁边的一个中年妇女脖子上的金项链抢走了,也没人去阻止他,他就跑下车跑得无影无踪了。”
“真恐怖,你要当心哦,我很想你。”
“我也是,想念一个人的滋味也很好吧。”
“什么时候回来?”
“看完这些书,再画些素描以后吧,这儿的人跟上海不一样,感觉到了东南亚某个地方。”
“好吧,吻一下。”于是电话里一片咂嘴声,最后数着1、2、3两边同时挂了电话。
马当娜在浴室里叫我,“给我一件浴衣,亲爱的。”我打开衣柜,拿出天天的一件棉质袍子,她已经把浴室的门打开了,正在烟雾腾腾里擦干身体。
我把浴袍扔过去,她做了一个梦露式的挑逗动作,“你觉得我的身段怎么样?还有诱惑力吗?”我双手抱胸,上下看了一遍,又让她背转身,她顺从地转过去,然后又转了一圈。
“怎么样?”她热烈地盯着我。
“说实话吗?”我问。
“当然。”
“有很多男人的烙印,至少,也有100个吧。”
“什么意思?”她依旧没穿上浴袍。
“乳房不错,虽然不够大,可很精巧地流向手掌,腿很优美,脖子是你身上最美的部位,西方上流社会的贵妇才会有如此美脖,但这具身体很疲倦,保留了太多异性的记忆。”
她一直在捏自己的乳房,满怀怜惜,又视如珍宝,随着我的话又向下轻抚长腿,向上摸长而纤巧的脖颈。“我疼爱我自己,越疲倦越老就越疼爱……你不喜欢吗?”
我从她身边走开,她摸自己的样子让人受不了,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有反应。“这儿比我家还舒服!”她在我身后嚷嚷着。
她要跟我聊天,我们睡在一张床上,盖着鸭绒被,腿碰着腿。灯拧得暗暗的,可以越过她的鼻子看到衣橱和窗户。复旦读书的时候同室的女孩就有这种同床共寝的习惯,女性分享彼此的秘密、欢乐、欲望、耻辱、梦想的最好地点大概就是共用一张床了。这当中包含着奇异的友谊,凭直觉产生的信任,还有为男人们所无法理解的潜意识里的焦虑。她说她的往事,作为交换,我也贡献出自己的往事,当然没有像她那般浓彩重墨。
她的生活更像一行酒醉后的狂草书法,而我的,则是一行圆体字,痛苦、不安、快乐、压力并没有使我显得更怪异不群,我还是圆润的可爱的女孩子,至少在部分男性眼里是这样。
马当娜生在上海闸北区的棚户区,从小的理想是当艺术家(结果是找了不少艺术家情人),但16岁就逃学了。她父亲和一个哥哥都嗜酒如命,喝醉了就拿她当靶子来揍一顿,渐渐地,这种暴力有了性侵犯的倾向,他们踢她屁股,把烟蒂往她胸口扔。她的妈妈懦弱无能保护不了她。
有一天她一个人上了火车来到广州。她没有选择,在一家酒廊作陪酒小姐,那时候南方城市正处于空前发展的浪潮中,有钱人很多,有钱人的钱也多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她有上海女孩特有的聪明,一举手一投足的气质也优于其他外省女人,客人都喜欢她,捧着她,愿意为她做事。她在圈中的地位直线上升,手下也开始招了些女孩,自己做起了生意。
当时她的绰号是“洋囡囡”,一种上海人对又白又漂亮的女孩的呢称。她穿黑色细肩带长裙,手戴仰慕者送的钻戒,黑发披在苍白的脸蛋上,像住在幽幽深宫层层幔帘后的女王,手里操纵着由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所编织起来的无上的权力。
“那段时间的生活场景回想起来真像隔了一世,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标题来概括,《美女与野兽》,而我就是掌握了驯服男人的规则,也许以后等我老了,也写一本专门给女人看的书,教她们怎么正确掌握男人的心理,还有他们的劣根性是什么,就像打蛇要打七寸一样。男人也有最虚弱的穴位。现在的小女孩子虽然早熟,也比我们那时候更厉害更勇敢一些,但女人在很多地方还是要吃亏。”她把枕头的位置挪得更舒适点,看看我,“是不是?”
我说,“归根结底,社会的现有文化体系贬低了女性清醒认识自身价值的必要性,厉害一点的女孩会被讥讽为‘粗鲁’,柔美一点的女孩则被看做‘没有头脑的空心花瓶’。”
“总之,女孩子们必须完善自己的头脑,聪明一点总没有错。”她停下来,问我是不是同意,我说同意,虽然不想标榜自己为女权主义战士,但她的话真是一点也没错。使我发现了她头脑中潜藏着深思熟虑的那个地方。
“那你怎么嫁给……嫁给你去世的先生的?”
“发生了一件事,那事教育了我,使我明白自己在那个圈子里再怎么能呼风唤雨,也只不过是一个易凋的红颜……我当时特别喜欢新来的一个成都女孩,她是川大学管理的大学生,看过很多书,能跟我谈论艺术之类的话题,(对不起,我虽然很粗俗,可对艺术这个词总怀有孩子气的好感,当时我的男朋友里有一个也是毕业于广州美院的画家,跟阿Dick一样画超现实主义的油画),那女孩暂时没地方住,我就请她和我一起住。就在一个傍晚,突然有三个凶巴巴的男人上门找她。原来她跟他们是同乡,当时他们筹了款交给这女孩来广州炒期货,结果一夜之间10万块就炒没了,被斩了仓,女孩身无分文只好做小姐,但她一直躲着同乡,也没通报消息,最后这几个男人就揣着刀找上门来。我当时正在浴室洗澡,他们发现我也把我带走了。那情形真是恐怖,我的房间被翻得一塌糊涂,首饰和3万现金都被拿走了。我说这事跟我无关,放开我,他们就用布塞我的嘴。我觉得想把我和女孩卖给跨国人贩子会运到泰国、马来西亚之类的地方。”
“我们被关在黑屋子里面,我脑子里死沉沉一片,绝望透顶,四周有种随时会发生什么的不祥气氛,想想几小时前我还在过锦衣玉食的生活,现在却沦为一块待宰的肉,我的命是什么样的命啊。他们来了,毒打那女孩,说她真是做婊子的料,然后把我嘴里的布也拿出来,我决心抓住这机会不顾一切地要救自己一命,我说出长长一串黑白两道上的人物名单,从公安局头头到每一条街上的黑道大佬。他们犹豫了一下,一起去门外商量了好长时间,好像还有争执,然后一个高一点的男人走进来说,‘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洋囡囡,这是一场误会,我们马上送你回去。””
她的手冰凉地握着我的手,随着叙述的展开,手指在微微颤栗。“所以你选择嫁人了?”
“是啊,退出江湖嘛。”她说,“当时有一个做房产成了千万富翁的老头子一心想娶我,最终克服了跟一身皱纹的木乃伊睡觉的恶心,我还是嫁给他了,我猜他也活不长,结果证明我的直觉是对的……现在的我有钱有自由,比大多数女人幸福,虽然也无聊透顶了,可还是比纺织厂下岗女工好吧。”
“我们邻居家主妇也下岗了,但不见得有多惨,照样做了热菜热饭等老公,小孩回来,一家三口围着桌子开开心地吃饭晚,上帝是公平的,给了你这一点会拿走你另外一些东西,所以我有时也蛮理解邻居们生活中的幸福涵义。”
“好吧,就算你说得有理,睡觉吧。”抱着我的肩膀,鼻息渐渐粗了,昏昏沉沉地睡去。
我睡不太着,她和她的故事像一个光源一样不停地往我大脑里放送刺激的光,十二道颜色交替闪烁,尤其这个身体还紧紧挨着我,我能感受到她的温度,她的呼吸,她的忧伤和她的梦。她存在于可信与不可信的边缘,存在于火焰与冰雪的边缘,她身上有摄人的性感(作为女性我更清楚地感受到),也有骇人的死感(她有常人少有的经历和神经质,随时随地会失控,会像把刀一样伤人)。
我试着把她的手掰开,只有离她远点才能睡着。可她把我抱得更紧了,随着一声梦中的呻吟,她开始热烈地亲吻我的脸,她的嘴唇像饥饿的蛤蜊湿润而危险。可我不是阿Dick,或者她生命中其他的男人。我死命地推开她,她还是没醒。夜色朦胧中,她像长春藤一样紧紧缠着我的身体,我浑身燥热,惊慌失措。
然后她突然醒了,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