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谎,那是徒劳的,瞧瞧你手上的戒指,一个连自己丈夫藏在哪里都不知道的女人真该死。”我茫然地看了看左手,无名指上果然戴着一枚奢华耀眼的钻戒。
我绝望地挥舞着双手,“我真的不知道,杀了我也不知道啊。”
我醒来时,父亲已经从学校回来,为了怕吵到我,屋子里还是一片安静,但从阳台上飘来的雪茄烟的味道让我知道父亲回来了,并且快到晚餐时间了。
我起身下床,走到阳台上与爸爸打招呼。他换上了便服,在暮色中挺着微胖的肚子,渐白的头发在风中轻舞。他沉默地注视了我一会儿,“你睡着了吗?”我点点头,浮上一个笑容,“现在我精神很好,可以上山打老虎去。”
“好吧,该吃晚饭了。”他扶着我的肩,走进屋子。
妈妈已经被扶着坐在一把铺丝绒垫子的椅子里,餐桌上摆得满满当当,一鼻子的食物暖香。
晚上我陪爸爸玩了会儿国际象棋,妈妈斜倚在床上,不时地看一眼我们下棋,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日常琐闻,最后话题又扯到我的终生大事上。我不愿多谈,匆匆收了棋,在浴室洗了澡,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在电话里告诉天天我要在这儿住一星期,然后又把下午做到的梦说给他听,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我对自己写作上有成功的预感,但又陷入了无法克服的生存的焦虑感中。“真的吗?”我半信半疑。“你可以向吴大维证实一下。”他说。
这一星期很快在我陪着妈妈看电视、玩纸牌、吃绿豆百合汤、山芋芝麻糕、萝卜丝饼之类乱七八糟的甜点中度过了,在临走前的一夜,我被父亲叫到了书房里,促膝谈心到很晚。
“记得小时候你就爱一个人出去玩,结果总是迷路,你一直是个爱迷路的女孩子。”他说。
我坐在他对面的摇椅里抽烟,“是的。”我说,“现在我仍然经常迷路。”
“说到底,你太喜欢冒险,喜欢奇迹的发生,这都不算是致命的缺点。……但很多事都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你在我们父母的眼里永远是个天真的小孩子……”
“可是……”我试图辩解。他挥挥手,“我们不会阻止你做任何想做的事,因为我们阻止不了……但有一点很重要,不管你做了什么,你都应该负起一切可能的后果。你经常挂在嘴边的萨特笔下的自由,只是‘选择的自由’,一种有前提的自由。”
“我同意。”我吐了一口烟,窗开着,书房里有插在花瓶里的香水百合的淡香,“父母总是了解自己的孩子的,不要用‘老套’这样的字眼来贬低长辈。”
“我没有。”我口是心非地说。
“你太情绪化,绝望的时候两眼一抹黑,高兴的时候又乐得过头。”
“可说实话,我喜欢自己这样子。”
“做一个真正出色的作家的前提是摒弃不必要的虚荣心,在浮躁的环境中学会保持心灵的独立。不要对作家这个身份沾沾自喜,你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其次才是作家。”
“所以我总是穿着吊带裙和凉鞋去跳舞,热衷于与心理医生做朋友,听好音乐,读好书,吃富含维生素C和A的水果还吃钙片,做聪明出色的女人。——我会经常回来看你和妈妈的。我发誓。”
康妮邀请天天和我共进晚餐,并参观她那完成基本装修的餐馆。
晚餐是在露台上搭起来的木制与藤制桌椅上吃的。太阳落下去了,但天色还很亮,杨树、槐树的枝叶斜签而出,飘在头顶上。已被雇用并在进一步培训中的服务生穿了黑白分明的制服,迤逦地穿过大理石台阶,把一道道菜依次送到露台上来。
康妮面带一丝倦意,仍然化着精细的妆,手夹一支哈瓦那牌雪茄,让侍者把雪茄剪送上来,检查这个男孩子服侍客人剪雪茄的动作是否到位。“我这儿只招毫无从业经验但聪明伶俐的孩子,希望他们没有任何不良习惯并且一学就会。”她说。
胡安不在,他暂时回了西班牙,下星期再带着一班当地的厨子来上海,按预计6月初餐馆就可以正式开张了。
应她事先之约,我们带了部分小说手稿和书中的插图来给她看。她抽着雪茄,逐一翻看了天天的画,赞不绝口。“瞧瞧这些与众不同的色彩,还有这些能给人惊喜的线条,从小我就知道我的儿子是有天分的。——看到这些画,妈妈真的好开心。”
天天不吭声,低头自顾自吃一盘油纸焙鳕鱼。覆于盘子上的油纸被切开,雪白的鱼肉和佐料的香味都完整地保存在纸套里面,烤得恰到好处,色香诱人。“谢谢。”天天吃着鱼,蹦出这么一句话。母与子之间已经没有激烈的对抗与挣扎着的猜忌,但那种暗暗的戒备、不甘、怅然也还是存在着。
“餐馆二楼有两面墙还没有什么装饰,天天愿意的话,就帮着在那上面画点东西,好吗?”康妮突然这样提议。我看了看天天,“你会做得很棒的。”我说。
吃完饭康妮领着我们看二楼交错相连的几个厅堂,漂亮的灯与自制桃心木桌椅已大致准备好,其中两个房间分别凿出了红砖壁炉,外面贴了一层暗红色的护壁木,壁炉下面堆着一排装葡萄酒与威士忌的酒瓶。
壁炉的对面墙上还空着,康妮说,“你们觉得什么样风格的画适合这里呢?”“马蒂斯,不,还是莫里迪格阿尼最好。”我说。天天点点头,“他的画有种使人轻微中毒的艳美与冷淡,使人情不自禁想亲近,但永远亲近不到,……看着莫里迪格阿尼,会在壁炉前喝红酒抽雪茄就像一次去天堂的旅行。”
“你同意了吗?”康妮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我一直在用你的钱,作为交换,我应该为你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儿子这样回答母亲。
我们留在康妮的餐馆里听拉丁情歌,喝酒,直到深夜。
天天开始穿着工装裤提着一大把画笔与各色颜料去他母亲那打工,画墙壁。因为路远,为了省麻烦,他干脆睡在餐馆里,康妮为他准备了一个舒适的房间作暂居地。
而我,继续伏案疾书,写写扔扔,为手头这个长篇小说寻找一个完美的结尾。晚上,临睡前我会坐在电脑前收阅朋友们发自各地的电子邮件。飞苹果与塞尔维亚人伊沙正在热恋,他们去了香港参加一个同志电影节,他拍下了一些照片用网络传给我,我看到他和一群妖冶的男孩子在沙滩上做性的鸡尾酒,人叠着人,他们都裸露着上身,其中的几个家伙在乳头上、肚脐上、舌头上穿了银环,“这个美丽而疯狂的世界啊。”他用粗重的字体写道。莎米尔用英文给我写电子信件,说我一直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里,像一幅东方水印画,既柔美又有想象不到的狂热,能在一瞬间释放出难以言传的感情,像深夜花园里一朵转瞬即逝的玫瑰。她忘不了我的嘴唇里那股美妙而危险的气息,像风暴,像暗流,像花瓣。
这是我迄今收到的最不顾一切的情书,出自一个女人的手笔,好奇怪的感觉。
蜘蛛问我还打不打算设立个人网页,他随时奉候,最近公司生意不好做,闲着也是闲着。马当娜说发邮件比接电话累,这是她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只想告诉我,上次那个Party挺烂的,也挺爽,事后她丢了手机,不知道我有没有看到。
我给朋友们一一回信,用想得起来的漂亮、俏皮、骇世惊俗的语言。某种意义上,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用越来越夸张越来越失控的话语制造追命夺魂的快感的一群纨绔子弟,一群吃着想象的翅膀和蓝色、幽惑、不惹真实的脉脉温情相互依存的小虫子,是附在这座城市骨头上的蛆虫,但又万分性感,甜蜜地蠕动,城市的古怪的浪漫与真正的诗意正是由我们这群人创造的。
有人叫我们另类,有人骂我们垃圾,有人渴望走进这个圈子,从衣着发型到谈吐与性爱方式统统抄袭我们,有人诅咒我们应该带着狗屁似的生活方式躲进冰箱里立马消失。
关上电脑时一道从电脑屏幕上一闪而过,唱机里是SonicYouth的《GreenLight》,也刚好放完,最后一句“她的光芒是我的夜晚,嗯嗯嗯”,走进浴缸,躺在温水里,有时我会躺着一动不动地睡着,在遍身是水和浴露的梦里写一首关于夜晚的诗歌,只记得这么一句,“白昼消失前永远都不知道夜晚为何物,床单上的线条嘴唇里的渴念为何物。嗯嗯嗯……”
在某一个没有征兆的夜晚,气压很低,没有风闷得很,马克径直坐车来到我住的楼下,在车子里给楼上的我打电话,“我不知道是不是打扰你了,但现在我很想见到你。”
他的声音在手机受到干扰的通话讯息里模糊不清,滋滋滋地响,话音刚落,电话也断了,可能是手机没电了,我能想象他在车上把手机一摔,说“Damned”,我放下笔,第一次不事修饰地跑到楼下。
车里的灯晕黄地亮着,他把车门打开,几乎是一把拎着我的腰把我放到车子后座上。
“看看你在干什么呀?”我看着西装笔挺的他,又看看自己,光脚穿拖鞋、睡袍被他揉得皱皱的怪样子,不由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他也笑起来,很快止住笑:“CoCo,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太好的消息,我要回德国了。”
我摸摸自己骤然凝结的脸部肌肉,“什么?”我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他也沉默无语地盯着我,“看来不是谣传,”我喃喃地说,“我表姐曾经告诉我,你要调回公司总部。”
他伸手过来抱住我:“我要和你在一起。”
“不可能!”我心里大叫一声,但我嘴上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嘴唇用舌头用牙齿迎合他向我袭来的汹涌激流。不得不如此,即使我用拳头捶住他的胸,用伎俩偷走他身上的每一分钱每一张金卡每一个证件,都阻止不了这样的一个事实,我的德国情人,这给了我别的男人加起来也比不上的兴奋和销魂记忆的西洋男人,终究要离开我了,不得不如此。
我把他一把推开,“好吧,你什么时候会走?”
“最晚是下个月底,我要每一分每一秒都与你在一起。”他把脑袋俯低,贴在我的胸前,隔着薄薄的睡袍,我的乳头在他头发的磨擦下很快地坚挺起来,就像夜晚绝望的花。
我们把车开得又快又轻,梦的颜色变深,梦的边缘逐渐起皱,像月亮背面的罅谷幽岩,上海的夜晚总是有太多让人动情伤神的气息,我们在光滑的马路上飞,在城市一地的霓虹碎金中飞,Iggypop的歌从扩音器中传出:“我们只是过客,匆匆过客,看满天的星星,等待和我们一起消失。”
尽情地做爱,没完没了的忧郁,创造真理毁灭梦境,干什么都行,但惟一让人不明白的就是,我们为什么随时会流泪,就像上帝为什么也会在下流星雨的夜晚恐惧失声?有那么一刻,我以为今晚会有意外毫不意外地出现,比如这辆车子会撞上什么东西,我们在莫名其妙的激情与沮丧中与车祸相逢。
但没有车祸,车子开到了浦东的中央公园,公园关着,我们在围墙外一抹树的阴影下做了爱。放倒的座椅发出皮革浮躁的味道。我的脚底抽筋了,但我没有说话,就让这种不适的感觉持续发展,直到大腿里侧沾满了梦的汁液。
到次日凌晨在他的公寓里醒来,我都以为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性是那么容易渲染开来,像国画纸上的一抹墨汁一样,可性无力改变什么,尤其在阳光照进来看到镜子中自己的黑眼圈的时候。
任何故事付出代价才能有结局,而肉体伸出触角与另一具肉体的厮杀纠缠,仿佛只是为了一切万劫不复后的分离。
马克向我宣布从这一天起到下月底的每一天都是临别假期,他再也不用系着领带每天9点45分准时去公司了。他决心好好enjoy(享受)每一天。他请求我可以多一点时间在他身边,我的男朋友在他母亲的餐馆用莫里迪格阿尼的风格画壁画。我的小说也只差最后几页,而几十天后他却很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了。
此生此世!我只是觉得头像裂开来似的痛。
他把唱机里的评弹说唱声放低,从药橱里找来阿司匹林药,他用一只手从“puremassage”(纯按摩)招牌的店里学来的业余手艺给我做背部,足部按摩,他用蹩脚之极的上海话逗我开心。他自始至终都受虐似的服侍着他心目中的东方公主,长了一头垂至腰际的黑发和一双多愁善感眼睛的小才女。
而我,终于明白自己陷入了这个原本只是sexpartner(性伴侣)的德国男人的爱欲陷阱,他从我的子宫穿透到了我的脆弱的心脏,占据了我双眼背后的迷情。女性主义论调历来不能破解这种性的催眠术,我从自己身上找到了这个身为女人的破绽。
我骗自己说,这其实还是一种游戏,娱乐别人又娱乐自己,生活是一个大游乐场,我们不能停止寻找。
而我的男朋友应该还在一个餐馆里沉迷于他一个人的世界,他用颜料和线条抒情,以此拯救他眼中的失去秩序的世界和他自己。
我留在马克的公寓里,我们赤身裸体地呆在床上听评弹看影碟,玩国际象棋,肚子饿的时候我们在厨房里煮意大利通心粉或中国小馄饨。我们很少真正入眠,我们不再仔细察看对方的眼神,那只会徒劳地增加烦扰。
当精液、唾液、汗水粘满我们全身每个毛孔的时候,我们就会带着泳衣和泳镜,贵宾卡去贵都游泳。泳池里几乎没有旁人,我们像两条稀奇古怪的鱼,游来游去的鱼,游在巨大的浸满橙色灯光的虚无里。越疲倦越美丽,越堕落越欢乐。
回到床上,我们用一种魔鬼才有的劲头检验存在于我们之间的性能量,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我们发现那是一种完全发疯的,十足邪恶的力量。上帝说这是尘埃,我们要归于尘埃,上帝说这是末日,我们就在末日。他那仿佛是用橡胶做成的玩艺儿始终都在勃起的状态,永不言败,从无颓相,直到我的下面流出了血,我猜想我的子宫的某处细胞已经坏死脱落了。
他太太的电话救了我,他从床上摇摇晃晃地起身,去接电话,伊娃在电话里责问他为什么一直不答复她发出的那些电子邮件。
我心想,上帝,除了干个不停,我们连打开电脑的力气都没有了。
她只好打电话来问丈夫,最终决定了什么时候回国。他们用我听不懂的德语说了一些话,声音有些大,但不是在争吵。
等到他放下电话,爬上床来,我一脚把他踢开,他翻身坐在地板上。
“我要发疯了,这样子是不对的,迟早会出事。”我说着,开始晕头胀脑地穿衣服。
他抱着我的脚吻了一下,从地板上一堆纸巾中找到香烟,点上一支,叼在嘴上。“我们已经疯了,从我遇见你一直到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迷恋你?你根本不忠实,但又完全值得信任。这两点无与伦比地结合在你身上。”
“谢谢你这么说,”我沮丧地看着自己穿上衣服的样子,太丑陋,像被强奸过度的一具玩具娃娃,但只要再次脱下衣服,惑人的魅力就会在这肉体上重现。“我要回去了。”我低声说。
“你看上去脸色十分可怕,”他温柔地抱住我。
“是的。”我说着,心情糟到不能再糟了,下了地狱也不过如此吧。想哭一哭,讨厌自己又可怜自己。他抱住我,浑身的金色汗毛像伸出来的无数的触角抚慰我。
“甜心,我相信你是太累了,身体消耗越多,产生的爱也越多,我爱你。”
我不要听这些话,我要像一阵风似的逃离这里,回到原来的地方,也许任何地方都不能给我安全感,但我还像老鼠一样从这里到那里地逃窜。
街上的太阳光像刀刃一样白晃晃地能割伤人的眼睛,我听到自己的血液在汩汩流动。
二十八、爱 人 的 眼 泪
打开房间门,眼前空荡荡,静悄悄。一只喜蛛迅速地从墙壁爬到大花板上。房间一切是老样子,天天不在,也许还在餐馆里,也许是回来后找不到我又出去了。
我已经意识到我的突然消失也许是个致命的错误,这是我第一次没有任何伪饰地消失,天天肯定会给我打电话,他如果发现我不在家……我没有力气去考虑别的事,洗了澡,强迫自己吃了两粒安定片,在床上躺下来。
梦里是一条浊黄宽阔令人生畏的大江,没有桥索,只有一叶会漏水的竹编小舟,一个白胡子坏脾气的老头看管这条船。我和一个看不清面目的人结伴过江,在到江中央的时候,一股大浪打过来,我锐声尖叫,臀部已经被漏进来的水打湿,那个面目不清的人从背后紧紧抱住我,“不要担心,“他(她)轻轻耳语,然后用身体平衡了我们的小船。当下一个危险即将出现的时候,梦结束了。电话铃响惊醒了我。
我不想接电话,刚刚发生的梦中情节迷住了我,那个与我同舟共济的人是谁,有句古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我的心脏不适地搏动着,终于我接起话筒,是康妮的声音,她显得很不安,问我知不知道天天在哪里。我的头剧烈痛起来,“不,我也不知道。”
我讨厌自己虚假的声音,如果康妮知道我这些天在什么地方做了些什么勾当,她可能再也不愿与我说话,她甚至会找人打死我吧,如果她真的曾经在西班牙谋害了她的前夫,如果她真的有一颗毒辣的却又充盈着母性汁液的心,她就该知道她为之牵肠挂肚的独生子怎样被他最爱的女孩所背叛,所欺骗。
“我打过几次电话,没人接,我真担心你们两人同时消失了。”她的话里有话,我假想听不出她的意思,“我这些天在父母家里。”
她叹了口气,“你母亲的腿好了吗?”
“谢谢,她已经没事了。”我转念一想,问康妮,“天天不是在餐馆那儿画画吗?”
“还剩最后一部分没有完成,他就走了,我以为他回家了。他不会出事吧?”她焦虑的声音。
“不会,可能去了其他朋友家了吧,我马上打电话问一问。”我第一个想到了马当娜,打电话过去,马当娜的声音沙哑地响起,天天果然在她那儿。
“他说还想在这儿住几天。”马当娜的声音暗示着什么,天天不想回来了吗?他不想见我。因为我消失了几天都没有通知他,我猜他可能给我父母家里打过电话,那么我的谎言立不住脚了。
我烦躁地在屋里走了几圈,抽了几支烟,最后决定去马当娜家,我必须要见到天天。
坐在车里,我大脑空无一物,编了101个给自己开脱的理由,一个比一个立不住脚,谁会相信我突然消失是为了赴一个远在广州的大学同学的婚礼,或被上门打劫的蒙面人掳走了。
所以,我不准备撒谎了,告诉他我这几天都做了些什么,我做不到面对一个有着婴儿般纯洁眼神。天才般智商的、疯子般爱情的男孩说谎。我不能那样子羞辱他的心智,除了告知真相,我已经做好最恶劣的打算,我在这短短的几天里同时失去生命中的两个最难忘的男人。
我总是在妥协、折衷、说谎,同时又总是对爱情和现实抱有过于诗意的态度,我觉得全世界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都没有我这样糟糕,复旦的校长应该收回我的毕业证书,
一路上,我在心里默念:“好了,说出来吧,好了,我受不了了,天天我爱你,如果你感到我恶心,就冲我吐口痰吧。”一路上我都在筋疲力尽地等待路的尽头的出现,我累坏了,化妆镜里是个陌生的有着黑眼圈和干嘴唇的女人,她因为多重人格和胆怯的爱而病入膏盲了。
马当娜的白色别墅坐落在乡下的一片花红柳绿之间,她特意让人做了条长而又长弯而又弯的车道,按照美国人的《格调》一书的论点,一条长到看不见门口的车道暗示着主人的高贵社会身份和所处的上流阶层。但车道两边的杜鹃和杨柳以俗丽的风景破坏了这种象征。
我对着门口的应答机说话,我来了,请他们快开门。
门自动开了,一条猎犬虎虎生威地跃出来,我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草坪上抽烟的天天。
我绕开猎犬,到天天旁边,他睁开眼看了我一眼:“嗨!”他睡意蒙胧地说。“嗨!”我打着招呼,不知所以地站了一会儿。
身穿鲜红便服的马当娜从门廊的台阶上走下来,“要喝点什么吗?”她挂着懒洋洋的笑问我,保姆送来了一大杯掺红酒的苹果汁。
我问天天这两天过得好吗,他说:“蛮好。”马当娜打了个哈欠说,这儿什么都有,你也可以往下来,好热闹的。楼房的阳台上又陆续出现了几个身影。我这才发现这儿有一帮人,包括Johnson在内的几个老外,老五和女友,还有几个模特长相的又瘦又高的姑娘,从脸上都有种懒洋洋的表情,像一大群游移在毒窝里的蛇一样。
从那样的眼神那样的氛围让我嗅到了大麻的存在。我走到天天的身边,他把脸俯在草叶上,好像在半昏睡状态与土地作某种交流,恍若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子泰坦,离开土地就会死去。与他面面相对,有时就像与突如其来的忧郁相对,同时还隐藏着某种难以置信的狂热。
“你不想跟我谈一谈吗?”我握住他的手。
他抽出手,用令人迷惘的笑容对我说:“CoCo,你知道吗?如果你的左脚痛,我也会感到右脚痛。”这是他喜欢的西班牙作家乌纳穆诺所表达的天主教爱情定义。
我沉默地看着他,他的眼睛里突然笼罩着二十多层深浅不一的灰雾,被雾层层包裹的中心则是一粒坚硬得令人感到疼痛的钻石,那束坚硬的光使我意识到,他已经知道他该知道的东西,他是世上惟一一个能用难以预料的直觉完全走进我世界的人,我们被绳绑在同一根神经末梢上,当我的左脚痛的时候,他就能马上感到右脚的痛,完全没有说谎的余地。
我感到眼前一黑,疲倦万分地向他身边草地倒下去,在身体失去控制的一瞬间,我看到马当娜尖瘦的小脸泛着冷冷的白光,突然晃向一边,像倾斜折断的帆,而一排灰色的波浪很快地托起了我,一只巨大的贝壳发出天天的声音:“CoCo,CoCo。”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四周很安静,我像被潮汐偶尔冲上了海滩的一枚卵石,沉重地匍匐在软绵绵的床垫上,我认出这是马当娜的家,无数卧室中的一间,充满棕色的过于奢华而毫无意义的装饰。
我的额头上放着一块冰凉的毛巾,眼光越过床头柜上一杯水,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天天。他走了过来,轻缓地摸了一下我的脸,把毛巾拿掉:“你觉得好一点了吗?”
我在他的触摸下不由自主地退缩了一下。那股令人晕眩的东西还在平滑地压着我,我依然感到极度的疲倦和低落,他坐在床边,一动不动,只是用眼睛定定地看着我。“我一直在对你说谎。”我虚弱地说,“但有一点我从来没有骗过你,”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天花板,“那就是我爱你。”
他不说话。
“是不是马当娜告诉过你什么?”我的耳朵里有血在奔涌,“她答应什么都不告诉你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耻?”我闭不上自己的嘴,越虚脱越有演讲欲,而越说却越愚蠢,我的眼泪流出来,弄脏了腮边的一缕缕发丝,“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要你至少给我一次完美无暇的性爱,我那么渴望你,因为我爱你。”
“是的,亲爱的,爱将我们撕裂。”1980年自杀身亡的IanCortis这样唱过。
天天俯下身抱住了我,“我恨你!”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每一个字好像随时会爆炸,“因为你让我恨我自己。”他也哭起来,“我不会做爱,我的存在只是个错误。不要可怜我,我应该马上消失。”
如果你的左脚痛,我的右脚就痛起来,如果你被生活窒息,我的呼吸同样将会停止,如果你对爱的表达出现了黑洞,我也没法在完美的抒情中飞翔,如果你把灵魂出卖给恶魔后,我的胸膛里也会被插上匕首。我们抱在一起,我们存在我们存在着,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存在了。
二十九、重 回 噩 梦
天天又一次开始吸毒,又一次向魔鬼靠拢。
我陷入了无数个噩梦,一次次地在梦中看到天天被警察带走,看到他蘸着手腕上汩汩而出的血在画布上写他自己的墓志铭,看到地震突然发生,天花板像凝固的波浪一样拍打下来。我忍受不住这样的恐惧。
在一个晚上,他扔下针筒,松开胳膊上的橡皮筋,躺在浴室瓷砖的时候,我剪下裙子上的一根腰带,我走近他,毫不费力地绑住他的双手。
“无论你对我做过什么。……我,我都不怪你,我爱你,CoCo,听见吗?CoCo,爱你。”他咕哝着,头一歪,昏睡过去。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捧住自己的脸,眼泪从我的指缝里漏出来,就像可遇不可求的幸福那样漏出来。面对这个没有知觉、没有意志力的男孩,我的躺在冰凉浴室里的心碎爱人,我只能这样哭泣哭到喉咙被堵住。局势变得如此不可救药,谁应该对此负责?我的确是想找到一个人,对发生的一切负责的呀,那样我就会有一个目标去憎恨它,去撕碎它。
我哀求他,威胁他,摔东西,离家出走,这一切都没有用,他永远挂着哀怨而天真的微笑说:“CoCo,无论你对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怪你,我爱你,CoCo,记住吧,记住这一点吧。”
终于有一天,我违背了他要我发过的誓言,我把天天的情况如实透露给康妮。在电话里,我说我害怕到了极点,天天正走在一个危险边缘,他随时会离开我。
放下电话不久,康妮脸色惨白地走进我们的公寓。
“天天,”她试图对他温柔地微笑。但她脸上的皱纹堆起来的样子像在哭,她一下子露出了老态。“妈妈求你了,妈妈知道这辈子已做过不少错事,妈妈最不应该的就是离开你10年,那么长的时间都不在你身边,妈妈是个自私的妈妈……可,可是现在我们又在一起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你给妈妈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好不好?看到你变成这样子,我真是比死还难受……”
天天从电视屏幕上转过眼睛来,看了看坐在沙发上张惶失色的母亲,“请你不要哭了,”他用怜悯的口气说,“既然那10年过得很幸福,以后你依然会过得幸福,我不是你的致命问题,不是你幸福生活的障碍与阴影,我希望你一直都漂亮,富裕,安宁,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做到的。”
康妮惊愕地用手掩鼻,仿佛听不懂天天说的这番话,一个儿子居然这样对母亲说话,再次哭起来。
“不要哭了,那样会老得快,况且我也不喜欢听人家哭,我觉得自己这样子很好。”他站起身,把电视关掉,那上面一直在放一个科学探险节目,一对法国夫妇终身致力于研究世界各地的火山,而今年夏天去日本考察时被急速翻滚的岩浆吞没了,那股骇人的火红色岩浆,翻滚着咆哮着,遇难科学家的以前说过的一段话插播进来:“火山是我们的情人,那股火热的激流就像从地球心脏里流出来的鲜血,地球最深处有生命在颤抖在爆发,就算有一天我们葬身于其中,那也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而在电视结尾,他们果真被自己言中了,双双死在血般滚烫的熔岩浆中。
天天自言自语,“你们猜,这对法国人临死前是怎么样的心情?他们肯定是心甘情愿的。”他用做梦的声音回答自己。一直到现在,我都不认为天天的死可以跟那对火山学家相提并论,但我同时又清楚地明白,是类似于火山爆发这样无法抵御不可言传的力量把他带走了,地球都会在人类无法控制的瞬间流分愤怒而致命的血液,更不用说人类本身就在物质的暴增与心灵的堕落中戕害自我,毁灭自我。
是的,无法抑制,不可理喻。就算你为心爱人的离去哭干了眼泪,爱人还是带着破碎成灰的记忆永远离去,空余孤魂几缕。
三十、再 见,柏 林 情 人
这个令人难以释怀的夏天。
马克是想方设法延长了一些日子才最终离开上海。我们最后一次约会是在他从西藏旅游回来的当天晚上,我们在新锦江饭店顶层的旋转餐厅吃自助餐,之所以选在这个悬在空中的地方,是因为马克想最后一次俯瞰夜上海的灯光、街道、大厦、人群东流,在离开上海前呼吸一次上海特有的艳糜、神秘和脆弱的气息。然后在第二天一早搭乘9点35分柏林的班机回国。
我们的胃口都很糟糕,感到说不出来的疲倦。
他晒黑了,像非洲混血人种。在西藏旅游时他发过一次高烧,差点没命。他说从西藏给我带了礼物来,但没带在身上,所以现在不能给我。那是当然的,我说,“我会去你的公寓拿。”因为我们都知道晚餐过后自然而然就有一场最后的爱要去做。
他温柔地一笑,“两星期不见,你瘦得这么厉害。”
“怎么会呢?”我摸了摸自己的脸,“真的很瘦吗?”
我把脸朝向玻璃墙外,餐厅从一开始对着花园饭店的位置又重新转回来了。眼前矗立着花园扁平微曲的造型,像大外飞来的UFO。
“我的男朋友又开始吸毒了,他好像下了决心,终有一天我会失去他。”我轻声说,凝视着马克如蓝色多瑙河的眼睛,“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上帝才会这样惩罚我?”
“不,你没有做错什么,”他肯定地说。
“也许我不该遇上你,不该去你的家上你的床。”我略带讥讽地笑了笑,“而这一次找出来见你,我还是撒了谎。虽然他能猜到,但我永远做不到对他坦白,把那一层纸捅破不仅艰难,而且太无耻了。”我说着,沉默。
“可我们这么默契,我们迷恋着对方。”
“好了,不说这个了,干了这杯酒。”我们都一口喝光了杯中的红酒,酒精真是个好东西,温暖你的胃,驱除你血液中的冷寂,无处不在地陪伴着你。鲜花、美女、银质餐具、美味佳肴包围着每一个食客,乐队演奏起《泰坦尼克号》沉没前的音乐,而我们所在这艘浮在空中的大船不会沉没。
因为这城市属于夜晚的快乐永不会沉没。
我们坐在飞驰的车子里,巡游夜上海,每一条散满梧桐绿叶的街道,每一个灯光明亮、优雅迷人的咖啡馆、餐馆,每一幢华美得令人不能呼吸的现在楼厦。一路接吻,他把车子开得飞快又危险,在这种刺激的边缘,纵情缠绵就像在刀刃上跳舞,又痛又快乐。
在五原路永福路口,我们被一辆警车拦住。“这是单行道,不能逆向开。知道吗?”一个声音粗鲁地说。
然后他们嗅到了酒气,“啊,居然还酒后驾车。”我和马克装作听不懂一句中文,我们像无厘头一样用英语和警察开玩笑,直到一束手电光打过来,然后有人叫了声:“倪可,居然是你!”
我醉醺醺地把脑袋伸到车窗外,定睛看了半天,才认出是马建军,马当娜的前男友之一。我冲他做了个飞吻,“Hello”,我依旧用英语说。然后看到马建军和另一个警察在边上嘀咕了一会儿,我似乎听到他说:“算了吧,那两个人刚从国外来,不懂这儿规矩,那女孩还是我的朋友的朋友……”
另一个警察又嘀咕了几句,我听不清,最后马克掏出100块钱算是罚款,马建军在我耳边说:“只能帮到这程度,100块还是打了半折的。”
车子继续上路,我们大笑一阵,笑过之后我说,“什么都没意思,回你那儿吧。”
忘了一夜之间跟他做了多少次爱,一直到最后连用润滑剂也都觉得疼痛难忍了。他像个野兽一样毫不留情,像个战士一样冲锋陷阵,像个歹徒一样弄得我酸痛不已。可我们还是继续施虐与受虐。
我说过,女人喜欢在床上遇到脸上挂长统靴的法西斯分子。脱离了头脑,肉体还有它自身的记忆存在,它用一套精密的生理体系保存着每一个与异性接触的记忆,即使岁月飞逝,一切成为过去,但这种性爱记忆仍会以经久不衰的奇异光辉朝内里发展,在梦中,在深思冥想中,在街上行走时,在读一本书时,在与陌生人交谈时,在同另一个男人做爱时,这时记忆会突然之间跳出来,我能数出今生中曾有过的男人……
在向他告别时,我把这层意思跟马克说了,马克紧紧抱住我,湿湿的睫毛刷过我的腮,我不想看一个即将分手的男人眼中的潮湿。
我提着一个大大的包,里面塞满了马克送我的唱片、衣服、书、饰物,这些让我发疯的爱的垃圾啊!
我平静地和他招手说再见。出租车的门关上了,他冲动地跑过来,“你真的不想送我去机场吗?”
“不。”我摇摇头。
他揪了揪自己的头发,“剩下的三个小时我怎么打发?我怕自己又会坐车来找你。”
“你不会的,”我对他微笑,身体却像风中的落英那样颤抖,“你可以给伊娃打电话,给其他你想得起来的人打电话,回忆你家人的脸吧,他们会在十几个小时后出现在你面前,他们会在机场接你的。”
他烦躁不安地不住地用手摸头发,然后伸脸过来吻我,“好吧,好吧,你这个冷血的女人,”“忘了我吧。”我低声说着,关上窗,让司机快点开车。这种时刻一生中最好少碰到,因为实在让人受不了,尤其是一对根本就没有希望的情人,他有妻子有孩子,又远在柏林,而我,现在去不了柏林,柏林只是我从电影中从小说得到的一个有着青灰色背景,机械又伤感的城市印象,太远太不一样了。
我没有扭头去看马克矗立在路边的身影,我也没有回到天天的公寓,车子径直去了我父母家。
电梯还没开,我拎着那一大包古怪玩意从第1层楼爬到第20层楼。脚步像挂了铅一样,人类登月球也不会比此时此刻的我更困难,我想我随时会虚脱,会半途晕倒,但我不想休息不想拖延,只想马上回到家里。
使劲敲门,门开了,母亲一脸的惊愕,我扔下包抱住她,“妈妈,我很饿。”我哭着对妈妈说。
“你怎么啦?怎么啦?”她冲卧室喊父亲:“CoCo回来了,快来帮个忙。”
父母一起把我抬到床上睡下,他们眼睛里面一片惊疑。他们不会知道有什么样乱七八糟的事在女儿身上发生,他们永远不会真正了解女儿眼中浮躁喧嚣的世界和难以形容的空虚,他们不知道女儿的男友是吸毒者,女儿的情人几小时后就要坐飞机回德国;女儿手头正在写的小说又是如此混乱、直率、露骨,充满形而上的思索和赤裸裸的性爱。
他们永远不知道女儿心中的恐惧,还有死也不会克制的欲望,生活对于她永远是一把随时会走火会死人的欲望手枪。
“对不起,我只是想吃粥,我饿了。”我控制往自己,喃喃重复着,努力想笑一下,然后他们消失了,我一头栽进睡眠的黑洞。
三十一 死 亡 的 颜 色
现在我的小说已临近尾声,在手中的笔换了一支又一支后,我终于找到了那种从山顶沿着滑雪道冲近山脚的骤然松弛的感觉,还有一丝奇怪的惆怅。
我想我不能预料摆在这本书面前的命运,那也是我自身的一部分命运,而我并没有力量去控制。同样也不能对我笔下的人物和故事负责,既然一切写出来了,那么就让它们自生自灭。
我又累又瘦,在镜子里我不敢多看自己。
离天天的死已有两个月零八天,但我长久地保留着某种幽玄的通灵感觉。
在厨房煮咖啡的时候,耳边突然会传来哗哗的水声,那是从隔壁的浴室传来的,一瞬间我想是天天在浴室洗澡,马上冲过去,但浴缸是空的。
当我在书桌前翻动一页稿纸,我又突然能觉到有个人坐在我背后的沙发上。他沉默而温柔地看着我,我不敢回头,因为怕惊走了他。我知道天天一直在这屋子里陪伴着我,他会执拗地等待着,直到我完成这部曾给他热情的小说。
而最难捱的就是在深夜无人私语时,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抱住他的枕头,祈祷神把他送到我无休止的梦里来:灰色的雾从窗外斜逸而入,很轻又很重地压在头顶,我听到一个遥远的声音在轻唤我的名字,他身着白衣,带着经久不败的美貌和爱走向我,我们用玻璃丝般透明的翅膀飞翔,草坪、房屋、街道,一个又一个掠过我们。青黛色的天空被光线扯开几道口子。
清晨像魔法即将消失的警讯一样降临,大地四处上的夜晚被驱逐。梦醒了,爱人不见了,只余下胸口一丝余温和眼角的湿痕。从天天在那一个清晨死在我身边开始,以后每一个清晨降临对于我而言都像是一次冷酷攫人的雪崩。
马克离开上海的那一天,我一直躲在父母的家里。第二天我离开那儿回西郊的公寓,临行前没带去那个装满了马克送的礼物的大包,只从包里找到了一枚镶了蓝宝石的铂金婚戒,取出来戴在手上。那是我趁马克昏睡片刻的时候从他无名指上脱下来的。
他那么惶惶然,上飞机的时候都不会察觉到我偷了这枚戒指。而我没有更多的用意,也许只是跟他开了个最后的玩笑,也许是心存不甘,留作纪念。
戒指很美,可惜稍大了些,我把它套在大拇指上。回到公寓前我脱下它,放在口袋里。
回到公寓,天天在看电视,桌上堆着爆米花、巧克力、可乐,他看到我一进门就张开双臂,“我以为你逃走了,再也见不到你了。”他抱住我。
“我母亲做了些菜肉馄饨,要不要我现在煮给你吃?”我晃了晃手里的一只食品袋。
“我想出去兜兜风,想在草地上躺一会儿,”他把头放在我胸前,“和你一起去。”
我们戴着墨镜和水出门,出租车把我们载到我的母校复旦,那儿的草坪很舒服,又比公园里随意放松,毕业几年,我始终留恋复旦园里那样可以让人随意发疯但又雅致清新的气氛。
我们躺在樟树浓荫下,天天想背点诗,但一首也想不起来,“等你的小说集出来了,我们可以在这里的草地上朗诵,大声点再大声点,大学生们喜欢这一套吧?”他高兴他说。
我们一直躺着,晚饭也在学生餐厅里吃的。政通路上有家紧靠复旦留学生院的酒吧,叫handrock,由一个叫“疯子”的乐队经常出没,吉他手曾涛就是酒吧老板。我们进去想喝杯啤酒。
吧台后面是熟悉的几张面孔,朋友们都老了,“疯子”的主唱周勇也很长时间没有出现了,我和天天听过去年夏天疯子在华师大agogo的专场演出。那种令人着魔的后朋克音乐让我们浑身蒸发,跳舞跳到晕倒。
蜘蛛带着几个留学生模样的人走进来,我们拥抱,说你好你好这么巧遇上了。最近蜘蛛老跟留学生混在一起玩,是因为电脑公司生意难做,他已萌生去意,想到什么国家读书去。他现在能说不错的英文、凑合的法文和西班牙语。
音乐是我喜欢的“portishead”的“Numy”,有人在跳舞,而吧台后面的面孔依旧不动声色,日夜在酒吧里泡着的人都有这种不动声色,又酷又憔悴的神情。听着毒品般的音乐,天天溜进酒吧洗手间,很长时间才摇摇晃晃地出来。
我知道他在干什么,我永远不能正视,正视他此时此刻这样的眼神,呆呆的、空洞的、魂已飞在九天外。随后我也喝醉了,他的毒瘾只需要我的酒瘾来相对的,在这种或那种瘾里我们反抗自我,漠视痛苦,跳动得像太空里的一束光。
在音乐里跳,在快乐里飞,凌晨1点多我们回到了寓所。没洗澡,脱光了衣服就往床上一躺,空调开得很大,我的梦境里都有空调嗡嗡嗡嗡的声音,像昆虫在鸣叫。整个梦境都是空白的,只有这种令人困惑的声音。
当我在翌日清晨,在第一束阳光照进来的时候,睁开眼睛,我转身去亲吻身边的天天,热热的吻印在他冷冷的泛着白光的身上,我使劲推他,唤他,吻他,揪自己的头发,然后又莫名其妙地赤身跳下床,跑到阳台上。我隔着窗玻璃久久地凝视着屋内的床上,那躺着的爱人的身体,久久地凝望。
我泪流满面,咬住自己的手指,尖叫了一声:“你这傻瓜!”他没有一丝反应。他死了,我也死了。
葬礼上来了不少朋友,亲戚,惟独不见天天寡身独居的奶奶。一切都是轻飘飘的,令人的心惶惶然。不知道这份惊惧还会怎么样,不知道他的肉身如何化为无知无觉的灰烬,他的天真的灵魂如何会从地底下突围,从一堆恐怖的死亡残骸中逃逸而出,一飞冲天,直冲到九重天。天的最上面,该有上帝画出的一片澄明清朗,那会是别样的境地,别样的情怀。
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