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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残花录,修整版-第十二章
历史情色 系列作品 第 7 / 7 页
射程,枪械的优劣和子弹发放,军粮的供应,这些战场上实打实的东西,南方军比起北方已经处于全面劣势,哪怕再狂热的南方军官兵也已经无法在这些方面自我欺骗下去了。”
  马里诺耸耸肩:“更何况还有铁路的里程,钢铁和火药的产量,海军的舰船这些东西,就算战前不清楚,现在切实反应到战力上,也已经能让英法那些老爷们仔细掂量后,选择放弃南方了。”
  马里诺又用手指沾着啤酒,在桌子上画了长短不同的两条线对我说:“而且你选的尺子也不对,我虽然不太了解中国,但也知道,起码在葡萄牙人称霸海上的时候,中国就是个大国了,距现在300多年总有了,这么长的时间里,欧洲的强国都换了好几轮了,而中国那时就被描述为一个历史久远,人口众多,疆域广大的国家,所以你们当然可以觉得时间在你们的一边,想要把战争一直拖延下去,想着虽然暂时妥协退让,等以后再翻盘重来。可美利坚建国才几十年,所谓南方邦联是个最近二三十年才有雏形,刚组建起来的新国家,这种新国家在欧洲速生速亡也不稀奇。迪克西们可以今天高呼保卫棉花而热血上头,悍不畏死,明天又因为面包涨价而垂头丧气,打包回家,时间对他们是要么速胜,要么速败,总希望能马上就分出胜负来,但战争哪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就拿现在最有名的拿破仑来说,他不就是百战百胜,最后被英国人流放到海岛上。”
  在回去的路上,我想起现在的中国,不免心中嘀咕,刚才说的所谓,再打50年,100年,其实还是自我安慰的成分多,也不怪霍华德也未必肯信,他也只是觉得不要丢掉对以后的希望才好。可是现在中国这个局面,得益于无数忠臣良将的奋战和改革,比起历史上的永嘉之乱,衣冠南渡,比起靖康之变,宋室偏安,已经要好太多,也比印度,和奥斯曼的局面要好太多,那下一次的洋人入寇,又会怎样?我不知道,恐怕也活不到那时。
  随着卡特夫人一行的安全离开,哈克船长将不再回来,我们约定在拿骚港碰头,再一起北上加拿大,继续我们的生活。我手里现在还有1000多英镑的存款,足够入股和维持以后的生活。
  我和阿妮塔,以及我带着的女奴,坐霍克船长这条船。
  在到了蒙特利尔,我和阿妮塔先去保留地,安置好带来的女奴们,一共7个女奴,都是黑白混血的。可我没打算轻易放她们自由,我在纽约街头看到,那些自由的混血女奴,被解放后遭到了黑人,白人两方面的嫌弃,都只能流落街头,靠卖身换面包,日子并没有好多少。我不是圣人,救不了全天下的人,但能给手里这几个女奴一条活路。到了加拿大的易洛魁保留地,我打算买几台缝纫机,开一家小成衣铺子,让她们做衣服卖给白人商贩,赚点钱养活自己。我呢,从奴隶主变成她们的老板,管她们吃住,赚取点利润。
  我把这个计划说给她们听,这些姑娘都表示了同意,尤其洁琳和玛丽,因为之前接触对我积累的信任,尽力劝说了其他几个还在犹豫的姑娘。
  保留地坐落在圣劳伦斯河边,木屋散落在松林和玉米地间,空气清冷,带着泥土和篝火的味道。部落的女人裹着毛毯,孩子们光脚跑闹,男人扛着猎枪,眼神警惕地打量我们这群外来者。阿妮塔的母亲,狼氏族的诺娜凯,黑发扎成辫子,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眼神却透着股不怒自威的劲儿。她接待了玛丽她们,对女儿阿妮塔认可说:“女儿,你带回来的人不少,狼氏族有救了。”
  安顿下来后,阿妮塔提议在保留地再办一场易洛魁式的婚礼,正式把我引入狼氏族。她说:“拿骚的教堂是白人的规矩,这儿得按我们的传统来。”
  我点头,心想,易洛魁的婚礼兴许比白人的圣经誓词更合我这江湖人的胃口。婚礼定在秋天的玉米收获季,部落的空地上,篝火烧得噼啪响,空气里混着烤鹿肉和玉米饼的香味。阿妮塔穿上鹿皮裙,脖子挂着绿松石项链,头发编成细辫,额头涂了红土,充满野性像林间的狼。她母亲诺娜凯主持,族人围成圈,鼓声低沉,女人唱着古老的歌谣,歌声像河水般流淌。
  仪式简单却庄重。诺娜凯递给我们一串玉米穗,象征丰收与联结,族人撒下烟草叶,祈求长寿与和平。阿妮塔拉着我的手,在篝火前起誓,用莫霍克语说:“我,阿妮塔,狼氏族的女儿,愿与你,莫林,共享火光与猎物。”
  我学着她的腔调,用蹩脚的莫霍克语回:“我,莫林,愿与你,阿妮塔,共守家园。”族人鼓掌,孩子们吹口哨,诺娜凯递给我们一碗玉米汤,我们各喝一口,算是结为一体。火光映着阿妮塔的脸,我心想,这女人,值我赌上半条命。
  婚礼后,族人散去,我和阿妮塔回到她母亲分给我们的木屋,屋里铺着熊皮,墙角堆着干草,简单得像个猎人的窝。我抱着她,闻着她头发里的松脂味,笑着低声说:“现在是不是怎么睡你都行了?”
  她脸一红,轻轻捶了我一拳,眼神却柔得像水:“你这人,嘴还是那么坏。按我们的规矩,丈夫得先给妻子劈一堆柴,证明你能养家。”我哈哈一笑,搂紧她:“劈柴?明天我给你劈一座山!今晚……先让我好好疼你。”
  夜深了,屋外松林的风声低吼,阿妮塔靠在我怀里,开始给我讲易洛魁的规矩和习俗,声音轻得像在说故事:“莫霍克人是易洛魁六族之一,狼氏族、熊氏族、龟氏族,各管一块,女人掌家,男人狩猎和打仗。母亲是氏族的头,决定收养谁、嫁谁,男人娶进来,得听她的。像你,入了狼氏族,就得敬重诺娜凯,像孝敬你中国的老娘。”
  她眼神认真,“部落不问你过去,但你得出力。种玉米、修屋子、跟白人换货,啥都得学。外人想在这立足,得给氏族带点好处,比如你带来的女奴,诺娜凯收养她们,氏族就壮了,她在长老会说话也有分量。”
  她接着说:“我们信长屋精神,家不是一个人的,是整个氏族的。吃的、穿的,大家分。冬天冷,玉米不够,得去狩猎,鹿皮得硝好,毛毯得织紧。白人常骗我们,拿威士忌换土地,你得留个心眼,别让他们钻空子。”
  她指了指墙上的绿松石项链,“这是狼氏族的信物,戴上它,族人就认你是自己人。别乱说话,部落里有些男人看外人不顺眼,爱挑刺。”
  我点头,记下这些规矩,心想,易洛魁的日子比萨凡纳清苦,可比白人的钩心斗角简单。我搂着阿妮塔,低声说:“行,你的族就是我的族。诺娜凯让我干啥,我干啥。你妈要振兴氏族,我把那成衣铺子开起来,女奴们,等她们熟悉这里了,你也给她们找男人嫁了吧。”她笑了笑,埋在我怀里,呼吸渐稳,像只睡熟的小狼。
  丽贝卡也很快适应了保留地的生活,但我还是坚持送她去了蒙特利尔的一所寄宿制教会学校,希望她以后能嫁给一个白人男人,我觉得这算是在完成艾丽莎的某种未完的心愿,也是斯蒂芬妮生命的另一种延续。
  在和易洛魁猎人外出打猎时,我拿的是整个狼氏族里,都只有这一支的英制恩菲尔德1853步枪,这种好枪对易洛魁人不但异常昂贵,而且极难获得,由于美国一直担心美洲土着获得了好武器,就会削弱美军的相对优势,一直对和土着民的枪械交易限制颇多,加拿大受美国压力,也要跟着限制,但对多次经手大宗军火买卖的我来说,给自己留一支倒是不难,只要别没事拿出来惹人注意就行,但到了土着保留地就无所谓了,其他易洛魁猎人大多只有老式燧发枪和英军淘汰后卖过来的贝克步枪,一些穷猎手依然在用弓箭。
  但我拿着这把土着猎人们人人羡慕的好枪,打猎时的枪法却很平庸,一起同行的狼氏族猎人们常会嘲笑我的枪法有多烂,对此我也不以为意,让我和他们这些从小练习在森林里穿行和打猎的人比试枪法,我确实自认不如,我也从未想过有一天要靠枪法安身立命。
  但我很快以另一种方式赢得了氏族男人们的尊重和接纳,这些易洛魁猎人虽然枪法精准,但对枪械结构往往一窍不通,对着一些大大小小的零件是如何组装到一起运作的抓耳挠腮,搞不明白,往往只能高价去白人城镇里找工匠处理。而修理和维护枪械正是我的强项,猎人们看着一把又一把他们用坏了的老枪在我手里,用简易工具一番锤锤打打后,又变得可以正常使用,可我这手艺他们又看不明白,就觉得我像巫师会法术一样厉害,虽然不会打猎,可也很快跟氏族里的男人都混个脸熟,他们也不敢小瞧我,没准哪天就有求着我的地方。
  保留地的生活清苦却安稳,松林间的木屋冒着炊烟,孩子们光脚跑闹,诺娜凯的眼神总像在掂量我这外来女婿够不够格。我虽学了几句莫霍克话,劈柴狩猎也凑合,可心底总觉隔着一层纱。易洛魁人黑发黑眼,看着有点像家乡的影子,可他们的规矩,女人掌家、氏族分粮、祭祀烟草。跟我当年在国内的生活天地之别。乍看熟悉,细想陌生,亲近不起来。
  蒙特利尔的白人区倒让我自在些,街头法语英语混着骂,煤烟和面包味呛鼻,跟萨凡纳的码头没啥两样,也和国内沿海的城市比较接近。可白人还是老一套,瞧我这张东亚脸,眼神总带三分戒备,酒肆里聊生意,话里话外提醒我“别忘了身份”。我懒得争,点头赔笑,照旧塞几块钱打通关节。
  从此我开始了保留地和白人区两头跑的生活,在白人世界里的生活,压抑而熟悉,保留地的生活放松而陌生。在蒙特利尔继续经商时,由于对雇佣白人女仆的麻烦我早就有所体会,我主要雇佣土着女人做我的女仆,她们来自附近的休伦人,阿尔冈昆人,克里人,和美国一样,这些土着民也面临土地被白人占领,被强制迁移,受到白人世界的各种冲击,不少人都被迫进城务工,和穷白人争夺低端工作机会。
  报纸上常能看见美国北方军,还在继续和西面的大草原土着人作战,和他们一比,易洛魁也算美洲原住民里混得比较不错的了。但我对美洲土着同情度极为有限,他们乍一看和我还有点像,但仔细看完全不同,而且生活方式,各种规矩习惯差异极大。
  1864年
  到了1864年上半年,保留地成衣铺和哈克为首的贸易公司都开始盈利,玛丽和洁琳等女奴,也都和土着男人结婚,我摸着装有斯蒂芬妮照片的小铁盒,我想她要是活着,现在应该会高兴看着玛丽和洁琳等人这样生活。逐渐的成衣铺也开始招收土着女人来工作,这进一步为我在部落赢得了尊重。可我心里清楚,不管在保留地还是蒙特利尔,我都是个外人。明里暗里的各自排斥和嘲讽,我已经懒得再计较了。
  只有城里的犹太佬让我觉着相处的比较舒心,蒙特利尔河边有条小街,犹太铺子挤得密,卖布料、钟表、洋酒,生意做得滴水不漏。我常跟个叫艾萨克的布商打交道,五十来岁,鹰钩鼻,眼神像算盘珠子,精明却不刁钻。他跟我聊生意,从不问我来路,只管货的质量和价码。有回喝咖啡,他苦笑说:“莫林,你我都是外人,白人眼里,咱俩都不算‘正宗’。可墙缝里也能开花,对吧?”
  我点头,心想,这话说到我心坎了。艾萨克的铺子常聚些犹太商人,聊铁路、船运、加拿大的新关税,消息比白人酒吧灵通。我掺和其中,掏点小钱换情报,生意越做越顺。比起白人的冷眼和部落的陌生,犹太佬的圈子让我觉着像老家的洋行,大家都是漂泊的,谁也别装高人一等。
  阿妮塔常笑我:“你这人,心早飞到城里了吧?”
  我搂着她,半真半假地说:“城里赚钱,保留地有你,这不两全?”她白我一眼,却没再追问。说到底,易洛魁人是阿妮塔的根,我敬她妈,守她族的规矩,可要我真当自己是狼氏族一员,怕是装不下去。白人瞧不上我,我也不稀罕他们的认同。倒是犹太佬,活得像我这江湖人,夹缝里求生,彼此心照不宣。
  我迁居加拿大后,这里的邦联人员很快过来联系我,此后,加拿大的邦联地下组织和我联系一直也没断过,我多次参与了为他们筹集物资,然后他们拿去在美加边境,和美国境内进行爆炸和袭击行动,这些小型的战争一直持续进行着,今天炸座桥梁,明天抢个银行,后天爆破个哨所,只为了分散北方注意力,希望为南方多少减轻些压力。
  我做这些并不是因为我对邦联多么有感情,而是如果我不这么做,就会被他们视作叛徒,下场自不必多说。我感到自己在这场和我无关的战争里,已经越陷越深,无法再回头了,而且我在这里的生活,多少也需要他们继续提供的一些便利。
  1864年下半年
  10月的一个周末,我看到熟面孔,陈大器,我在上海洋行当通事时的认识的一个隔壁洋行的朋友,瘦高个,圆眼镜,穿着洋装却还留着条辫子。
  陈大器一见我,推了推眼镜,笑着拍我肩:“几年不见,你跑加拿大来了?”
  我递他根烟,带他到仓库旁的小酒肆,点了两杯朗姆酒。他喝了口,压低嗓子:“我来加拿大跑买卖,顺道替国内办事。如今朝廷设了总理衙门,管洋务,开了几家洋务工厂,正广求海外华人和侨民提供外国的消息,技术、军情、民情、铁路,啥都要。你在这混了几年,见多识广,愿意帮个忙?”
  我想想在美国南方的3年多,觉得可以写一写,让他下次来蒙特利尔时记得来取。我想起阿妮塔,心头一热,拉着他说:“大器,帮个忙。你熟中式礼数,给我和阿妮塔在这儿办场简易的中式婚礼。”
  我把阿妮塔介绍给陈大器,陈说:“你这洋老婆还挺多情!行,简单点,找个地方,备点红布、喜糖,我来主持。”
  几天后,陈大器在河边一间租来的小屋,弄了场中式婚礼。屋里挂了块红布,桌上摆了两根红烛和一碗喜糖,简陋得像乡下祠堂。
  阿妮塔穿了件红裙,头发盘起,脸上涂了点胭脂,羞涩却美得像画里的女子,用一大块用一大块红包盖住头脸。我还是那身黑大衣,胸口别了块红布,算是喜服。陈大器当司仪,操着半生不熟的官话,念了段吉祥话:“天作之合,永结同心!”
  我牵着阿妮塔的手,拜了天地,又对拜,仪式结束进了临时的洞房,我掀开阿妮塔的红盖头说:“按照中国的规矩,今后你就是我的女人了,要对我绝对服从和恭敬。”她低头偷笑,觉得我只是说说而已,现在是她的主场,我还真是得凡事让着点她,但她也没给我出过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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