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 Dec 423:28:151997
我在半夜两点多上线,等着等着┅┅收音机传来“The Lady in Red”的旋律,男歌者极负磁性的嗓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更具魅力。当他唱到那句“took mybreath away”时,痞子上线了。天ㄚ!是歌声的关系吗?我真的感到一阵窒息。
我问他网路上的邂逅如何?因为我想知道他如何看待我们之间的关系。他说网路的出现,产生了三种人,然后滔滔不绝地阐述这三种人的特色和差异。我静静地看着他传送过来的文本,幻想着他口沫横飞的模样。思,我突然好想看到他。:)
他说我们都是第二种人,不甘心接受酸柠檬的个性,而想成为甜美的水蜜桃。或许是吧!因为我真的很羡慕小雯敢拼爱冲的牡羊座性格。我轻轻拨弄我的头发,在他说出我可能“时日无多”时,我掉落了几根头发。
我摸了摸那些掉落的头发,全身仿佛被电击。不会的,医生说我得的只是慢性病,不是绝症,我仍然可以象正常人般地生活。可是,我真的可以吗?尽情地挥洒年轻、舞动青春,真的是我无法做到的希望吗?
我该听妈的话休学回台北吗?可是回台北后,我还能看到他吗?不,我不要,我想看他!于是我学电视上的广告词,送给他一句∶“伊莎贝尔,我们见面吧!”直到他送来一句∶“OK”。
看了看窗外,天微微地亮了。黑夜总会过去,但我心头的阴影,何时才会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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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1997/12/13
日期∶Sat Dec 1323:41:131997
自从上次在线上碰到痞子后,我便习惯在深夜三点一刻上线,这算是我们之间的默契吧!小雯常问我他是谁?我只笑笑地说他是痞子。倒不是因为jht这个没有母音的ID说出来会丢脸,只是他是我心底最深处的秘密,我想自私地霸占着。:P
我们都聊些什么呢?反正他就是很会掰,所以也不愁没话讲。:)我常转述他的话给小雯听,小雯说他快可以拿到诺贝尔唬烂奖了。:)可是为什么他都不问我的名字呢?他都不好奇吗?小雯说我可能碰到江湖高手了,才不是ㄌㄟ!痞子不是这种人。:~
虽然已经说好要见面,但他不提细节,我也就赌气不提。:(我是女孩子ㄚ!总不能不学会矜持吧!:~
而且他对我而言,就象是一面镜子,我常在他身上看到我的个性,尤其是好强这个特质。于是不知不觉地,总喜欢处处跟他争强斗胜。:P所以谁也不肯先问对方名字,谁也不肯先提见面细节。
刚刚在线上看到一篇名为“香水”的小说,我果然是浪漫的双鱼女子,很想学着故事中的女主角在Dolce Vita的香水雨中走过,如果那时他也在身旁,一定很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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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1997/12/30
日期∶Wed Nov 3102:16:381997
在记录今天的心情前,得先吁口气,试着放松。原本提醒自己11点前要回家的,这样我才能及时完成今天的心得报告。:)
结果灰姑娘还是无法在午夜12点前回家。:P
今天凌晨在线上碰到他时,他说他感冒了,害我担心了一下,原来是他又在耍痞。哼!真是的。:(
但他竟然开始暗示我该讨论见面的细节了,我好高兴。∶)将近一个月的长期抗战,我终于赢了。:)
为了小小地惩罚他,让我等了一个月之久,我骗他说我长得并不可爱。:P本想继续逗他的,直到他说∶“同是天涯没貌人,相逢何必太龟毛”,我才答应见他。:)
我们约在大学路的麦当劳,时间是晚上七点半,好小气的痞子,竟然舍不得请我吃一顿。:(
小雯说我该迟到个半小时,算是对男性几千年的专制做出无言的抗议。我才不要ㄌㄟ,我已经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在等待,我可不愿意再多等待一分一秒。
:)
我穿着去垦丁时的那套咖啡色系的衣裤,还有Cappuccino背包,我要带着那天的愉悦心情去跟他见面。:)
把单车停在NET店门口,然后我慢慢地走到麦当劳。
我一眼就认出蓝色的他,他不仅全身蓝色,连发呆的样子也很蓝色,象是熟识的朋友般,我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因为我想看他回过头来时,满地找眼镜碎片的模样。:)
但他的眼镜并没有跌破,我想他一定是吓呆了。:P
在麦当劳里,我仔细地端详着他,他长得很斯文,但笑起来邪邪的,果然有被称为痞子的本钱。:)
他讲话总喜欢加上手势,好象说话的是他的手,而不是嘴巴。咦?在网路上的聊天不也是靠手吗?因此有一段时间,我忘了我到底是置身于网路或是在现实之中?
我们从盘古开天,聊到如何治愈狗的自闭症。我很自然地和他谈天说地,那种感觉象是在自言自语,因为当我说话时,他总是静静地聆听与在意。我也很喜欢今晚见面聊天时的气氛,就象坐在沙滩上,吹着凉凉的海风,然后诉说着远方渔船的故事一样,很平淡也很轻松。
但我就是想考他,所以我掰出了一套“咖啡哲学”,当我掰完后,我又看到了他那蓝色的发呆表情。:)
没想到他竟然也能掰出一套“流体力学”。我发呆的样子,象咖啡色的吗?
我开始觉得他不是一个虚幻的人,他并不只是存活在虚幻的网路世界里,在现实生活中,他依然阳刚而坚强、温柔却深沉、敏感又多变。我也觉得我的防御工事,就象是构筑在沙滩上的城堡,根本经不起海浪的冲击。我在他面前,已不再好强,因为我彻底认输了,所以,我答应了他明天的邀约。
嗯,离三点一刻还有一个小时,还是再煮杯曼巴咖啡吧!我知道他那时一定也会上线,我不想让他失望,更不想让我失望。:P
小雯说这叫制约反应,她说我已经没救了。:~
制约就制约吧!反正我心甘情愿。:)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1)
※
标题∶1997/12/31
日期∶Thu Jan 106:03:521998
嗯,该用第二人称的“你”,而非第三人称的“他”了,因为我决定让你分享我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你果然如我预期般地在三点一刻上线,看来你也被我制约了ㄛ!:)只可惜我们下午还得去看电影,不然我们又可以象从前般聊到天亮。赶快睡吧!我可不想让你看到我憔瘁的模样。:~
我在中午12点左右醒来,先洗个澡吧!对女孩子而言,饭可以不吃、澡不可不洗。:P
我哼着歌,那使我想起开学那天在工学院路上的轻舞。:)然而当我穿上衣服时,我却看到了我右手臂上的红斑。
我愣愣地看着那处红斑,全身仿佛被冻僵,在解冻后的那一刹那,我蹲在浴室里,哭了起来。原来过去这三个多月以来,我只能在网路里Fly in Dance,并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轻舞飞扬,所以我决定听妈的话,回到台北,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擦干了眼泪,待会你就来了。今天我们要去看电影呢!应该要愉快的。可是为什么要挑铁达尼号呢?我对悲剧一向是没有抵抗力的啊!
今天的天气很好,台南的天气一向如此。我把脸蛋藏在你的身后,毕竟我已经没有本钱再晒一点太阳了,即使今天的阳光只是轻轻柔柔的。坐在你的机车后座,我可以看到你耳后泛起的红潮。痞子,其实我和你一样,耳根也会发烫。然而这只有拂过我耳畔的风可以看见,而你绕啊绕的,好象在找停车位,但我知道,你只是想让我多待在你身后一会。
我用发夹绑了个马尾,那是因为小雯说我脸型的弧线很迷人,所以我不想让我的长发遮住我的脸。痞子,我希望让你永远记住我现在最美丽的模样,因为过了今天,我也许就不再美丽了。
在排队买票时,是我最接近你的时候,我甚至希望我们就这样一直排下去,买不到票也没关系。但我的右手臂不时地碰触到你的左手臂,我感觉到我右手臂上的红斑正在冷笑着。
在南台戏院内,我终于克制不住我自己,我突然发觉我就象Titanic一样,即将沉没在冰冷的海底。亲爱的Jack,你又该如何呢?hate?help?hold?痞子,你并不浪漫,你不是那种会被虚构的爱情故事所感动的人,除了Jack说了那句∶“Rose, listen to me┅┅Listen┅┅Winning that ticket was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happened to me┅┅It brought me to you┅┅And Im thankful, Rose┅┅Im thankful┅┅”
这时我才看到你坐直身子,牵动了一下眉间和嘴角。痞子,你知道吗?我也有同感。
你提醒我电影散场了,没错,属于我的电影已经散场,但属于你的人生还是得继续。痞子,不是吗?
但我还是想自私地保留一些跟你有关的东西,我要你在票根上签名。痞子,你好笨!那是我认输的表示,我心里希望你签下你的本名,这样我以后的思念才会更具体,如果还有“以后”的话。而且我才会更加确定,你并不只是存活在网路上。
痞子,我终于可以走在Dolce Vita的香水雨中,谢谢你让我体会“甜蜜的日子”的真谛。但很抱歉,再见的话我说不出口,而且既然从网路的mail开始,就应该以网路的mail结束。
距离我第一次mail给你的日子,也已经有三个多月了,时间似乎不算短,但也不能以长来形容。我们之间的故事是由我起头的,所以也要由我来结束,这叫“解铃还需系铃人”,也叫“有始有终”。痞子,这次我的成语用得对吗?
也许正如你所说的,网路虽然迅速,但并不完美。我可以很快地寄给你我的思念,却无法附上泪滴。思,天快亮了,待会再寄给你最后一封mail后,我就该走了。现在的你,应该正在熟睡吧!
※
看完她的mail,我的心情又象是坐了一次云霄飞车,但这次更紧张刺激,因为这台飞车还差点出轨。我从她的日记里,发现了隐藏在她聪明慧黠的谈吐下,竟然同样也有颗柔情细腻的心。我不禁想着,当初她在写日记时,会想到日后有别人来阅读她的心吗?或者只是以网路世界里的她为发信人,而以现实生活中的她为收信人?又或者是相反呢?
连续两个星期,我习惯以自我催眠的方式,去面对每个想起她的清晨与黄昏,白天与黑夜。我不断地告诉我自己∶她只能在虚幻的网路里Fly in Dance,并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轻舞飞扬,希望能去掉这种锥心刺骨的悸动。我也不断地去逃避,逃避PC、逃避任何与咖啡色有关的东西,把自己放纵在书海中、隐藏在人群里,希望能逃避这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但我还是失败了。
因为锥心刺骨和刻骨铭心,都有骨和心。除非我昧着良心、除非我不认识刻在骨头上的那些字,我的催眠术才会成功,但我却是个识字且有良心的人。
原来我并非不思念她,我只是忘了那股思念所带来的激动而已。就象我不是不呼吸,我只是忘了我一直在呼吸而已。呼吸可以暂时摒息,但却无法不继续,所以,我决定去找小雯碰碰运气。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2)
那天是1998年1月15日,一早便下起了雨,台南的天气开始变冷了。
是天气的缘故吧!我按门铃的手一直颤抖着┅┅
‘请问小雯在吗?’
《This is小雯speaking,May I have your name?》
‘我┅┅我┅┅我是痞子┅┅’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的名字,jht她不知道、我老爸给的名字她也没听过,只好这样说了。
《Just a minute!I go down right now!》
没多久,我听到一声关门的巨响,然后是一阵急促且匆忙的脚步声。阿泰有一套在武侠小说里所形容的接暗器的方法,叫“听声辨位”,象这种类似放盐水蜂炮的脚步声,应该是B型的女孩子。
小雯随便绑了个马尾,而且还没用发带或发夹,只用条橡皮筋,长相如何倒也来不及细看,因为男生的目光很容易被她的胸围所吸引。更狠的是,她还穿紧身的衣服,使我的眼睛死无葬身之地,如果是阿泰来形容的话,他会说那叫“呼之欲出”。
《你就是痞子?》她仔细打量着我,满脸狐疑。
‘Yes,This is痞子speaking。’我学她讲话,也许会让她对我有亲切感。
《她在这里。》
说完后给了我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荣总”,和一间病房号码。我愣愣地看着她,不过这次的目光往上移了25公分,停留在她的眼睛上。
《在发什么呆?还不给我赶快去看她!》
‘这是┅┅?’
《Shut up!别罗唆了,快去!还有,台北比较冷,记得多穿几件衣服。》
“砰”的一声,她关上了公寓大门,然后又是一阵盐水蜂炮声。小雯恐怕不仅是B型,而是B+型,下次要跟阿泰报这个明牌,让他们去两虎相争一番。
我听了小雯的话,多带了几件衣服,不过不是因为我担心台北比较冷,而是因为我不知道要去多久?我打了通电话给在台北工作的老妹,告诉她我要去住几天,她问我为什么?我说我要去找一只美丽的蝴蝶。
我搭上11点40分远航往台北的班机,我想两个星期前,她一定也搭同样的班次。一上飞机,我立刻系了安全带,倒不是因为今天的空中小姐很ugly,而是我已不再相信有任何美丽的空中小姐,身上会有与她类似的香味。
下了飞机,迎接我的,是另一种与台南截然不同的天气。幸好台南今天也下雨,所以台北对我而言,只是比较冷而已。我在老妹的办公室里,卸下了行李,然后坐上277号公车,在荣总下了车。
我进了病房,她正在熟睡着,我静静地看着她。她长长的头发斜斜地散在棉被外面,我并没有看到可以称为咖啡色的头发,她的脸型变得稍圆,不再具有以前那种美丽的弧线,而她的脸颊及鼻梁已经有像蝴蝶状分布的红斑。但不管她变成如何,她仍然是我心目中那只最美丽的蝴蝶。
她长长的睫毛轻轻地跳动着,应该正在作梦吧!?她梦到什么呢?工学院路上的轻舞?麦当劳里的初会?南台戏院内的铁达尼号?还是胜利路巷口的香水雨?
病房内愈来愈暗,我想去开灯,因为我不想让她孤单地躺在阴暗的病房里,但我又怕突如其来的光亮,会吵醒她的美梦。正在为难之际,她的眼睛慢慢地睁了开来┅┅
她张大了眼睛怔怔地看着我,然后突然转过身去,我只看到她背部偶而抽搐着。她变得更瘦了,而我也终于可以用“弱不禁风”这种形容词来形容她。过了很久,大概是武侠小说里所说的一柱香时间吧!她才转过身来,用手揉了揉眼睛,浅浅地笑着。
“痞子,你来啦!”
‘是ㄚ!今天天气真好。对吧!?’
“对ㄚ!今天太阳也很圆。不是吗?┅┅呵呵┅┅”
这是我们去看铁达尼号那天,她坐在我机车后的对白。只是她不知道,台北今天下雨,根本没出太阳。
“痞子,你坐ㄚ!干嘛一直站着?”经她提醒,我才找张椅子坐下,在举步之间,我才发觉双脚的淋 ,因为我已经站了几个钟头了。
“痞子,你瘦了ㄛ!”她真厉害,竟然“先下手为强”,我才有资格说这句话吧!?
“痞子,肚子饿了吗?中午有吃吗?”
“医院的伙食不太好,所以病人通常会比较瘦。”
“其它的都还好,不过不能在线上跟你聊天实在是件很无聊的事。”
“痞子,论文写完了吗?今年可以毕业吗?”
等等,躺在病床上的人是你不是我ㄋㄟ,怎么都是你在问问题呢?
不过,我也没什么好问的,因为我只是来看她,不是来满足好奇心的,也许我该学着电影说出一些深情的对白。但我终究不是浪漫的人,而且毕竟那是电影,而这是人生,我只希望她能早点离开这间令人窒息的医院,回到纯朴的台南。
这次我绝对不会让她一个人漫步在成功校区的工学院路上,我会一直陪着她,只要不叫我跳舞的话。
过没多久,她妈妈便来看她了。50岁左右的年纪,略胖的身材,除了明朗的笑容外,跟她并不怎么相象。
‘嗯,我该走了。伯母再见!’
“你┅┅你┅┅”她突然坐起身子,象是受到一阵惊吓。
‘我明天还会再来,明天的明天也是,直到你离开这里┅┅’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3)
在回到老妹的住处前,我先去买瓶Christian Dior的Dolce Vita,我买最大瓶的,这次要让她洒到手酸也洒不完。老妹笑嘻嘻的说,自家兄妹,何需如此多礼。我告诉她∶‘你说得对,所以这不是买给你的。’我想要不是因为我们拥有同样一个娘亲,她恐怕会骂出台湾人耳熟能详的三字真言了。
当天晚上,我一直无法入眠。台北的公鸡是不敢乱叫的,所以我只能偶而睁开眼睛瞥一下窗外的天色。在第一道阳光射进窗内后,我离开了温暖的被窝。我坐上taxi,因为我不想多浪费时间在等277号公车上。
进了病房,她正在看一本小说,封面上有个清秀的女子画像,但比她略逊一筹。
“痞子,你终于来了,等你好久。”
‘你昨晚睡得好吗?’
“我不敢睡得太沉,因为你来了也不会叫醒我。”
‘那你再睡一会?’
“呵呵┅┅你既然来了,我就更加睡不着了。”
我送给她那瓶Dolce Vita,约好她出院那天在荣总大门洒它个痛快。她问我小雯美吗?我说她太辣了,对眼睛不好,不过阿泰喜欢吃辣,可以让他们去自相残杀。然后她又问我台南的天气好吗?我并没有告诉她,她离开后的台南,天气一直不曾好过。说着说着,她就睡着了。
我不敢凝视着她,因为她的脸上有一只蝴蝶。昨晚离开前,我才知道她得的是红斑性狼疮,俗称叫蝴蝶病。但我喜欢的是一只能自在飞舞的咖啡色蝴蝶,而不是停在她脸上伴着苍白肤色的这只红色蝴蝶。况且不能飞舞的蝴蝶还能算是蝴蝶吗?
“痞子,你干嘛一直看着我,而且又不说话?”
我也说不上来,因为我发觉她愈来愈虚弱,这让我有股不详的预感。
“痞子,我很渴ㄋㄟ,想喝点东西。”
我绝不会在此时离开你半步的。电影“新不了情”里,刘青云到太平山去帮袁咏仪买红豆糕回来后,就没来得及看到袁咏仪的最后一面。我不笨,所以我不会下这种赌注的。
‘你在学电影情节把我支开吗?’
“痞子,电影是电影、人生是人生。”
电影如何?人生又如何?在电影“铁达尼号”里,Jack要沉入冰冷的海底前,用最后一口气告诉Rose∶
“You must do me this honor┅┅promise me you will survive┅┅that you willnever give up┅┅no matter what happens┅┅no matter how hopeless┅┅promiseme now┅┅and never let go of that promise┅┅”。
结果呢?Rose老时还不是照样松手,而把“海洋之心”丢入海里。而在真实人生中,为了拍“铁达尼号”,Rose刻意增胖,戏拍完后,还不是因为无法恢复成以前的身材,而放弃减肥,所以电影和人生其实是有相当大的关连性。
‘你不是刚喝过水了?又想喝什么?’
“痞子,我又渴了嘛!我现在要喝曼巴咖啡。”
这里是医院ㄋㄟ,到那里去煮曼巴咖啡?而且咖啡这种刺激性饮料,毕竟对身体不好。
‘咖啡不好吧!喝点别的,好吗?’
“痞子,你也知道咖啡不好,所以请你以后少喝点。好吗?”
我看着她嘴角泛起的笑意,以及眼神中的狡黠,我才知道她拐这么多弯就是希望我以后少喝点咖啡,我心里仿佛受到一股重击。不行了,鼻子突然感受到一股pH值小于7的气息,再不平静下来,也许泪水会决堤。我是学水利工程的,防洪是我吃饭的家伙,绝不能让水流越过堤防而漫淹,即使只是泪水。
‘好,我答应你,我尽量不喝咖啡。’
“那顺便答应我以后不要熬夜。”
“还有以后别日夜颠倒了。”
“还有早餐一定要吃。”
“还有别太刻意偏爱蓝色,那会使你看起来很忧郁。”
“还有┅┅”
气氛突然变得很奇怪,好象有点在交待后事的感觉。我不想让她继续,只好说∶‘我去帮你倒杯水吧!免得你口渴。’
“痞子,饮水机远吗?如果远,我就不喝水了。”
从这里到置放饮水机的转角,男人平均要走67步,女人则要85步,加上装水的时间,平均只要花1.8至2.1分钟,不算远。
‘不会的,很近。’
“痞子,赶快回来,我不想一个人。好吗?我很怕孤单。”
我这次没有回答,低着头,加快了脚步┅┅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4)┅┅Over
XXXX
《痞子,吃宵夜去吧!学弟请吃鹅肉。》是阿泰在叫我。
三更半夜里,很多研究生都会相约一起出去吃点东西。有时会喝点酒,因为大家都有一肚子的悲愤。以前我常喝酒,但这两个月来倒是都不喝了。
‘等我10分钟,我喝杯咖啡。’
到今天为止,轻舞飞扬已经离开我快两个月了。我总是在每天深夜的三点一刻,上了线,关掉所有的Page,让jht静静地陪着Fly in Dance10分钟。虽然现实生活中的她,已不再能轻舞飞扬,但我仍然希望网路世界里的她,能继续Flyingin Dancing。
阿泰常骂我傻,人都走了,还干这种无聊事做啥?可是即使她已不在人世,我仍然不忍心让她的灵魂觉得孤单,因为她说过的,她怕孤单。
《痞子,你不是戒掉咖啡了吗?》阿泰好奇地问着。
其实我一直记得那晚她的嘱咐,所以从那时起,我也就不再喝咖啡了。但今夜的我,却有一股想喝咖啡的冲动,而且我要多煮一杯给她。因为今天是3月15,她满22岁的日子。
我记得1月17那天,台北的雨下得好大。当我赶到荣总时,他们告诉我说,凌晨三点一刻,从医院里飞走了一只咖啡色的蝴蝶。然后我就什么也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在277号公车的站牌下,站了一整天。小雯说得没错,台北实在好冷,老妹就比较笨了,竟然问我为何脸上会这么湿?难道她不知道那天台北的雨实在很大?
这两个月以来,我很努力地不去想起她。毕竟饭还是得吃,觉还是得睡,课还是得上,论文还是得赶。我希望自己不会无时无刻地想起她,而这种希望,就好象我希望天空不是蓝色的;就好象我希望树木不是绿色的;就好象我希望星星不在黑夜里闪耀;就好象我希望太阳不在白天时高照。基本上,我是在希望一种不会发生的情况。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我还是扮演着第二种人的角色。
而我哭过吗?No way!我说过了,我是防洪工程的高手,将来长江三峡下游的防洪措施,搞不好我还会参与。如果心里一有pH值小于7的感觉,我就会赶紧上线去看joke板,让一些无聊低级黄色的笑话,转移我的注意力。所以一切都跟去年9月多以前还没遇见她时一样,阿泰仍然风流多情,而我依旧乏味无趣。只是研究室窗外的那只野猫,似乎都不叫了。
上了线,关掉Page,准备去饮水机装水煮咖啡,三楼的饮水机坏了,只好到二楼去装水。在等待盛水的时间里,我看到了一封放在研究生信箱的信件。我是博士班的学生,信箱在三楼,二楼是硕士班研究生的信箱。信封外面的收件地址只写∶“成大水利工程研究所”而收件人更怪,写的是∶“痞子蔡”。
我想不出系上还有那一个人有这种天怒人怨的绰号,所以应该是寄给我的信。我拆开一看,里面有张信纸,还有另外一个咖啡色的信封。信上写的是∶“蔡同学你好∶
我是轻舞飞扬的室友。很抱歉,我并不知道你的大名。我也不方便称呼你为痞子,因为这是她的专利。前几天她家人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这封咖啡色的信,托我转交。我只知道你的系所,只得硬着头皮,碰碰运气了。也许轻舞飞扬在天之灵会保佑你发现这封信,那么,祝你幸运了┅┅小雯”
信是在一个多月前寄的。我想小雯在写这封信时,一定掉了很多眼泪,因为信纸上到处是湿了又干的痕迹。而那封咖啡色的信,信封上有着另一种娟秀的字体,写着“To∶痞子蔡(我的青蛙王子)”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轻舞飞扬的字迹,没想到她的字,也会轻轻地舞着。
我忍住颤抖的手,慢慢地拆开这封咖啡色的信。里面有张照片,和南台戏院1997年12月31日下午2点20分11排13号的票根,票根上在“痞子蔡”的签名,旁边她又签下了“轻舞飞扬”。另外还有一张蓝色的信纸,信纸上有我熟悉的Dolce Vita香水味道。
照片上的她,站在一片青绿的草原上,并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套咖啡色系的衣服。也就是像炭烧咖啡的鞋袜,象摩卡咖啡的小喇叭裤,象蓝山咖啡的毛线衣,还背着那个像Cappuccino咖啡的背包。照片后面写着∶“Dear jht∶
咖啡色是双鱼的我,蓝色是天蝎的你,咖啡色的信封内装着蓝色的信纸,知道我的意思了吗?:)
看到我这杯香浓的咖啡,你会想喝吗?口水千万要吸住,别滴下来ㄛ!:PFly in Dance”
我闪过一丝苦涩的笑容。我想我会滴下来的,应该不是口水。而蓝色信纸的内容很简单∶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轻舞飞扬”
我的胸口很轻易地被撕裂,眼泪迅速地如洪水般溃决我的防洪工程。骄傲无情的我,再也抵挡不住满脸的泪水。她终于也改了我的plan,并讨回了我积欠她的,两个月的泪水。
后来奥斯卡金像奖揭晓,“铁达尼号”囊括最佳影片等11项大奖。但是,Rose并没有拿到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连老Rose也是一样,与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擦身而过。原来在电影里悲惨的,在人生中也未必不倒霉。
而现实生活中的Jack,到底应不应该对Rose“Never let go”呢?也许他不必担心这个问题,因为那只美丽的咖啡色蝴蝶,永远在他心中翩翩飞舞着┅┅jht.于1998/5/29
~The End~
Re: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34)┅┅Over
我轻轻地舞着,在静谧的天堂之中。天使们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天使们的目光,而是我的青蛙王子。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后记】※
敲完了“The End